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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将建立民族关系监测系统 制定应急预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崔静 魏武)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各民族地区和睦相处。国家民委29日发布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指出,我国将建立民族关系监测系统,制定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表示,民族关系始终是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至关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关系。当前,中国的民族关系总的情况很好,但同时,由于各民族间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差异,以及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不同民族之间也存在一些矛盾和纠纷。

    按照《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国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建设民族事务管理网络系统。建立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民族关系的指标体系,建立以信息资源集成为基础的统计、分析、评价、监测、预警和决策咨询系统。

    丹珠昂奔表示,通过建立民族关系监测系统,制定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特别是建立科学、严谨、规范的民族关系评价指标体系,了解民族关系状况,掌握民族关系动态及其发展变化的趋势、规律,对于提高民族工作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突发性事件,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实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孙闻)国家民委29日发布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实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发展工程。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建设若干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改造,大力改善乡村民族医药工作者的工作环境条件;加大少数民族医诊疗方法、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保护抢救力度,抢救、保护、整理、研究和发掘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文献资料,建立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名录及其数据库;加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野生资源保护区、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GAP)、医药研发基地和医药推广培训中心建设。

    《规划》同时提出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研究,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设立民族医药专业、开展民族医药学科建设,培养一批民族医药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规划》指出,我国还将制订民族医诊疗标准、民族药药材标准、民族药药品标准和民族药炮制规范,编制民族药基本药物目录;开展民族药药用资源普查工作,制订民族药注册分类管理办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业,建立若干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人工种植养殖培训基地。

    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计,截至2005年,中国有藏、蒙、维、傣、壮、朝、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羌、哈萨克等15个民族有使用本民族医药的医院,全国共有民族医医院195所,民族医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为4853人。

我国将形成支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孙闻)国家民委29日发布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制定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投资政策,形成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为确保规划目标实现,我国将采取四项保障措施:把少数民族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民族事务管理和监督检查能力建设。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要把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事业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少数民族事业与国家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在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规划》,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加大对少数民族事业的支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贷款需求,加大信贷投入,采取优惠政策,优先安排重大工程项目。继续搞好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对口支援,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参与少数民族事业建设。

    《规划》指出,我国将推进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实施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公共服务网络系统和民族事务管理网络系统建设,提高民族事务管理水平。

    《规划》要求各级政府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规划的执行情况;关系少数民族事业的重大决策,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事前要听取民族工作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实行公开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少数民族事业进展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

我国将推进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 孙闻)国家民委29日发布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事业。

    《规划》指出,国家将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倾斜力度。

    《规划》提出建立与农牧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牧区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看病难问题。

    根据《规划》,我国将优先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改造,加快民族自治地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扶持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医务人员培训,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民族自治地方服务,鼓励发达地区医务人员到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医疗扶贫,组织大中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民族自治地方。

    《规划》指出,我国将加强民族自治地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降低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发病率;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妇幼保健工作,大幅度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民族自治地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规划》还提出在民族自治地方大力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疾病预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体系,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

我国将适当扩大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招生规模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记者崔静 魏武)国家民委29日发布的《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指出,我国将适当扩大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招生规模,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我国长期注重加强民族高等院校的建设。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改善民族高等院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增强民族高等院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加快推进中央民族大学建成世界一流民族大学的步伐。

    此外,我国将按照新机制推进民族地区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完善奖助学金制度,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按照《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要求,我国将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丹珠昂奔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技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点建设,大力培养科技推广人才,提高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加大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同时,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宣传品的翻译出版,鼓励开设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科普栏目,建设乡村科普画廊、科普橱窗等科普设施。创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机制,开展科技下乡活动,继续开展智力支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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