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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厅等部门对自行车销售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宁4月11日电(记者王勉)11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宣布,为遏制自行车被盗现象,广西将率先在全国实行自行车销售实名登记制度。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胡星跃说,所谓实名登记制度就是要求自行车销售业主每销售一辆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都要登记车辆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码、电动车发动机号码、买车人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每个月向辖区派出所提交一次信息登记材料备案。

    广西钦州市已经率先进入具体实施阶段。该市公安局、工商局日前已联合召开城区27家电动车、自行车销售业主会议,要求业主在销售自行车时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操作。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李喧说,按照全国部署,下一步将要对新出厂的自行车实行全国统一编码,每个号码全国只能使用一次,而且要标明省份、厂家、规格等。质监、商务等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起草相关方案。

    盗窃自行车现象长期以来屡禁不止,在一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广西为此进行了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这次专项行动共查破各类盗窃自行车案件59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60人,缴获涉案车辆2800多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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