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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司法改革须坚持符合中国国情 与曾荫权会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肖扬强调:司法改革必须坚持符合中国国情

    新华社香港6月4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在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亚太地区首席大法官会议上强调,司法改革必须坚持符合中国的国情,必须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制定司法改革措施。

    肖扬在关于“地区司法的发展”的专题发言中,全面阐述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成就与发展趋势。他说,1998年中国通过修改宪法,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司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得到了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充分尊重。10年来,中国的司法改革与中国社会发展背景相吻合,以满足社会转型期人民、社会、政府对司法正义的需求为目的,充分体现并发挥了司法工作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司法在保障人民权利、促进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肖扬说,10年来,中国司法机构专业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职业化的法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官制度成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诉讼程序更为合理,司法为主渠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趋于成熟。司法管理职能纳入司法制度体系。

    肖扬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法院将在8个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即司法改革必须坚持符合中国的国情;司法改革必须寻求和谐、重视化解矛盾;司法改革必须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和实现司法正义;司法改革必须坚持司法活动的职业化与司法方式的平易化;司法改革必须兼采对抗式与纠问式之长,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诉讼模式;司法改革必须确保法院与其他部门在职能方面的关联更加密切;司法改革必须强化法院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的作用;司法改革还应当引领法律发展与研究的潮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会晤

    新华社香港6月4日电 正在香港出席第十二届亚太地区首席大法官会议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4日会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他们就内地与香港的司法交流进行了深入沟通。

    会晤中,曾荫权向肖扬介绍了香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并高度评价了内地与香港司法交流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果。他对肖扬在香港法官赴内地培训方面所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肖扬在会晤中说,内地和香港的发展都需要有很好的法治环境,需要有成熟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加强内地同香港的法律和司法交流,对内地与香港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立更加密切的内地与香港的经济关系,也需要更好的司法交流与司法合作。

    肖扬说,香港回归10年来,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内地与香港法律同仁,经协商和共同努力,签署了有关司法协作文件,内地与香港特区之间的司法协助已经进入了规范化运作轨道,在司法文书送达、相互执行仲裁裁决、判决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肖扬希望内地与香港今后在打击跨境犯罪、刑事犯罪调查取证、财产和证据保全等问题以及逃犯移交、已决犯移管、刑事文书送达等方面,进一步加快合作的步伐,把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黄尔梅会晤时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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