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8月11日电(记者王莹)辽宁省政府纠风办近日对群众通过民心网举报投诉的部分案件进行通报,其中包括4起教育乱收费案件。
一是铁岭市昌图县实验中学向学生收取200元学校扩建基金。经查,该校1995年扩建了实验楼,经昌图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决定,向学生借款偿还工程款,每生收取200元,3年毕业后凭借款收据返还。目前,昌图县政府正在积极解决此问题,争取在短时间内把借款还给学生。
二是沈阳工业大学向2003级毕业生收取200元应急费。经查,本学期是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找工作阶段,不易找到学生本人,于是提前预收200元,用于毕业生离校前个人支付的材料费、派遣费等,待毕业前进行核算。学校已对有关单位提出了批评,要求有关班级在毕业生离校前返还学生本人多付的款项。
三是沈阳市第六十三中学向学生收取印题费、材料费。经查,学校收取初一、初二年级学生的考试试卷费、印题费每人50元,收取初三学生印题费每人130元。该中学校长王某代表领导班子,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检讨,说明了事实情况,公开了收费事项。
四是沈阳市于洪区东湖学校强制收取每名学生窗帘费13元。经查,因学校教育经费不足,学校经研究,采纳了家长委员会的建议,建议由家长委员会成员主持向学生收取本次窗帘的安装费用。共向1178名学生收取窗帘费,共计15314元。于洪区教育局已责令该校返还全部违规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