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2月2日电(记者 关桂峰)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云南省22.1万农村五保对象已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云南省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10万张,使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5%。截至今年10月底,云南省共利用中央和省级敬老院建设资金2.71亿元,整合利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助建设和改扩建敬老院261所,增加床位近2.3万张,集中供养人数达到2.1万余人。
据介绍,云南省还不断提高农村五保老人供养管理水平。从今年开始,全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从2008年的14.3万人增加到22.1万人,生活补助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80元。云南省民政厅低保处表示,随着敬老院的不断兴建,集中供养标准将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在未来三年将达到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至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