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后续动力。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服务业比重随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背景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发展经济和提高竞争力将更加倚重于服务业。河北省是经济大省,但服务业发展比较落后,因此,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全面振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实现更快更好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一、滞后表现
近年来,河北省服务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发展速度明显快于整体经济,增加值从1978年的38.48亿元扩大到2004年的2763.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26年间增长了21.5倍,年均增长12.7%。同期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由183.1亿元增加到8836.9亿元,增长了12.3倍,年均增长10.5%。2004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1.3%,比1978年提高了10.3个百分点。服务业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1978年,全省服务业就业人员仅有194.95万人,2004年底达到911.12万人,就业比重由9.2%提高到25.9%,26年上升了16.7个百分点,比第二次产业快2.4个百分点。
但横向比较看,河北省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度不高
1978—2004年的26年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虽快于整体经济增长速度,但先快后慢的发展态势使其领先优势逐步丧失,对整体经济增长由“上拉式”转为“平拉式”。“七五”时期服务业年均增速比生产总值高4.6个百分点,“八五”时期高2.9个百分点,“九五”以来基本持平。今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9%,反而低于全省生产总值0.2个百分点。
服务业对税收增长贡献不大,服务业税收在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不足30%,而且服务业税收的80%多来自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等传统行业,现代和新兴服务业发展不快,证券业、其他金融业、计算机软件及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税收为负增长。由于服务业提供的是地方税收,服务业发展滞后也影响了地方经济发展。
(二)发展滞后于第二产业
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基本上稳定在30-35%的低水平区间,这有悖于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的一般规律和客观要求。“九五”以来,服务业增长速度落后于第二产业的增长速度。“十五”前四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9%,比第二产业增加值低1.1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由2000年的33.5%下降到2004年的31.3%,而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由50.3%提高到53.2%。今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速比第二产业低2.5个百分点。
各个时期生产总值与三次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