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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与众金融机构陆续签订衍生工具交易主协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毛晓梅)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13日在京正式签订了衍生工具交易主协议。此前,开行已与兴业银行签订了同样的协议,目前正在与其他多家国内金融机构谈判衍生工具交易主协议。

    衍生工具交易主协议是进行衍生工具交易的重要法律文件。据介绍,过去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进行衍生工具交易时,都是签订国际行业组织依据英美法制订的主协议;国内银行之间签订的衍生工具交易主协议也是针对开展外币衍生工具交易业务的需要签订的,无法满足中国机构相互之间进行人民币衍生工具交易的需要。

    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标志着人民币利率衍生工具在中国金融市场正式登场,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市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发展的需要,开行与光大银行依据我国有关法律和银监会的要求、参照国际公认的法律文件,签订了上述协议。两行9日已完成了首笔人民币50亿元的利率互换交易。

    利率互换、又称利率掉期(Interest Rate Swap),是资本市场常用的债务保值工具,用于管理中长期利率风险。客户通过利率互换交易可以将一种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转换为另一种利率形式的资产或负债。具有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及资产配置等功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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