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湖北实际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湖北省省长 罗清泉

湖北省省长 罗清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高瞻远瞩、统揽全局、科学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湖北位于祖国中部,国土面积18.5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031万人,农业人口占52%左右。“十五”期间,在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支持下,湖北农业在宏观调控中得到加强,农村在城乡统筹中得到发展,农民在增收减负中得到实惠,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生了十个方面的明显变化:农民收入较大幅度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恢复性发展,综合生产能力较大提高;农业结构调整迈出较大步伐,优势产业和产品的覆盖面明显扩大;大江大河治理成绩显著,农业发展与防洪抗灾的矛盾得到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投入逐年增长,农民享有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较大幅度增加;农村税费改革深入推进,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机构臃肿和职能缺位的状况正在改变;扶贫开发力度加大,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05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0%。粮食种植面积392.68万公顷,比上年增加21.44万公顷;粮食总产量2177.38万吨,比上年增产77.26万吨,增长3.7%;农民人均纯收入3099元,增长7.2%。但是,作为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湖北农业“大而不强”、农民“多而不富”的问题还很突出,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完全消除,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农业农村仍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也为湖北农业、农村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我们将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的指导原则,从湖北的实际出发,以规划为龙头,产业为支撑,投入为保障,改革为动力,农民为主体,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农村其他各项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与资金投入、长远建设和当前工作、农民自力更生与国家政策扶持、试点示范与做好面上工作等方面的关系,全面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使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科学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编制一个科学合理、操作性强、能管长远的规划,对于有序有效推进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20字”总体要求,抓紧编制好我省的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以规划为龙头,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逐步实现“生产全面发展,经济实力增强;就业渠道拓宽,收入持续增长;公共服务扩大,基础设施改善;新风正气树立,乡村社会和谐;村务公开透明,民主法制加强”的目标,建设繁荣、富裕、和谐、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着力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湖北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既要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又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我们将继续实施优质粮产业工程。今年,省财政筹措5亿元资金,改造和续建一批大型泵站、灌区等农业基础设施;筹集8亿元资金,重点支持46个粮食主产县、市加快高产农田建设,确保“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000万亩,年粮食生产460亿斤以上。同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推进农业结构、农村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努力培植粮食、棉花、油料、畜禽、水产等八大优势产业板块或产业带,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培育加工型龙头企业,大面积实施“阳光”、“雨露”等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在“十一五”期间,努力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达到4145元左右。
三、突出解决农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问题。继续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善垃圾处理,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六改五通”建设,力争2010年行政村通沥青路达到90%左右,建沼气的农户达到300万户,解决饮水安全和饮水困难人数新增500万人以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农村血吸虫病和其它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开展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搬迁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确保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四、建立和完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重点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向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倾斜,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扶贫助困倾斜。2006年省级财政初步安排支农资金101亿元,较上年新增21亿元。探索建立政府补助、参股经营、以钱养事、以奖代补、财政贴息、担保融资等机制和方式,扩大支农资金来源。千方百计争取金融系统的支持,加大信贷投入。通过农业的优势产业招商、独特资源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外来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家园,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五、统筹推进以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的农村各项改革。统筹抓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探索建立乡镇公益服务“以钱养事”的新机制。按照“人员竞聘上岗,项目合同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的方向,改革体制,创新机制。由政府承担的公益性职能,按照“财政出钱,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农民认可,考核兑现”的要求落实。今年,省里筹措1.8亿元资金按每个农业人口5元的标准,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给予补助;安排1.6亿元用于对重点贫困村村级运转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补助。同时,配套抓好其它方面的农村改革。
六、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以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村户为基础、以城镇为龙头、以城乡共建为动力、以连片共建为纽带,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新风户”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积极倡导乡村文明新风,大力改善乡、村文化设施,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广泛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引导和教育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农民群众依法办事。总结推广武汉市开展村务公开的经验,促进农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伟大实践,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工作要求,适应新形势,把握机遇,积极进取,深入农村,深入群众,探索路子,摸索规律,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扎实实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