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和谐湖北建设
湖北省省长 罗清泉
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近几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构建和谐湖北,努力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去年,省委专门制定了《关于建设和谐湖北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从影响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有效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新增财力主要投向基层、投向农业农村、投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一是着力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全省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由2000年的32.86亿元上升到2005年的83.9亿元,年均增长20.6 %;筹集资金5.21亿元,为201.2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为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筹集资金24.2亿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531万平方米;筹集资金1.62亿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校校通”。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拨款达17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1倍,全省市州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立,血吸虫、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加大。2003年-2005年,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06.8亿元,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和城镇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投入13.56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二是着力解决农村发展滞后问题。“十五”期间,全省投资20多亿元,实施了优质粮产业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投入43亿元进行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从2004年起,省政府每年筹集5亿元资金,用于20个粮食主产县市的高产农田建设;2004年—2005年,省财政安排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资金达56.24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国有农场改革。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十五”时期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5.6亿元,农村贫困人口由“十五”初的700万人减少到430万人,减少270万人。三是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办了八件实事,主要涉及就业、乡村道路、特困人口救助、搬迁式扶贫建房、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艾滋病和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救治、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方面,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湖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经过五年的努力,使全省综合实力跃上新的台阶,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有新的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新的进展,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前列,努力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推进和谐湖北建设,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快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继续加强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特别是要逐步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两年内做到对农村学生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规范各类学校招生及收费管理,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繁荣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影视等事业,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助服务能力。加强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抓好社区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建立城市特困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支持各市州建设“惠民”医院;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与流通秩序,建立医院收费的约束机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完善企业用工激励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认真落实和完善扶持再就业的政策,将优惠证发放范围扩大到厂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将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延长至2008年,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建立稳定的免费就业服务和免费再就业培训体系,对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力争“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50万个左右,每年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80万人以上。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建立省级养老保险金调剂基金,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努力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的大病医疗救助和工伤保险问题,积极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适时开展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镇低保水平,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发展慈善事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到2010年,全省完成社会保障扩面新增400万人次以上。
(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每两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建立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保持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控制城市房价过快增长,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扶贫工作,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对口帮扶工作,确保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公益性事业,用于基层和农村,用于帮助困难群众。“十一五”时期,省财政用于乡镇农技推广、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文化事业、计划生育的投入增长1倍。2006年,省财政安排涉农专项资金101亿元,比上年新增21亿元。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加强信访督办督查,努力化解各类矛盾。重点解决农村征地、城镇拆迁、国企改制、企业违法排污、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教育和医疗领域乱收费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力度,重点抓好煤炭、非煤矿山、化工、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
(六)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突出抓好城乡群众最为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扶贫等问题,2006年,省政府将重点办好教育、医疗、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农村特困人口救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和社会保障、扶贫建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乡村商业和文化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建设等十个方面的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