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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评出2008年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09日   来源:陕西日报

    根据《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规定,陕西省统计局在省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工作,监测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4月8日,省统计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2008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结果。经对全省83个县(市)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四大类30项主要指标进行综合监测和排位,2008年度,名列前10位的县(市)依次是:神木县、靖边县、府谷县、志丹县、吴起县、韩城市、高陵县、黄陵县、安塞县、凤翔县,即2008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强县”。

    经对2007年和2008年全省83个县(市)监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对比,2008年度,综合名次进位最快的前10名县依次是:宜川县、清涧县、永寿县、富县、横山县、子洲县、洛南县、麟游县、陇县、平利县,即2008年度“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获奖县。

    经对全省24个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四大类28项主要指标进行综合监测和排位,2008年度,名列前5位的区依次是: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莲湖区、渭滨区,即2008年度“陕西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强区”。

    经对2007年和2008年全省24个区监测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对比,2008年度,综合名次进位快的前5区依次是:阎良区、杨陵区、耀州区、商州区,榆阳区,即2008年度“陕西省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获奖区。

    按照新的《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暂行办法》,省政府设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对通报表彰的“十强县”、“五强区”和争先进位前10名县、前5名区进行奖励。奖励办法为:对首次进入“十强县”和“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和“五强区”以奖励50万元为基数,对照上年位次,每进1位增加奖励10万元,每退1位减少奖励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县(市)奖励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3名,各奖励80万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50万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3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5名区各奖励50万元。(苏辉 潘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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