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家海洋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促进广东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加快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分别致辞,国家海洋局副局长陈连增与广东省副省长李容根签署协议。
孙志辉局长在致辞中说,国家海洋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是国家海洋局进一步密切与地方政府合作,更好地服务于沿海地方经济建设,共同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这既是双方多年来共同努力、把握机遇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重要实践,对于加快广东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推动广东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无疑具有深远影响。国家海洋局将认真按照“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对海洋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自身在海洋规划、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公益服务和科技人才教育培养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大力协助和全力支持广东省的海洋开发和生态保护建设步伐,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黄华华省长在致辞中说,因海而兴是广东改革发展历史的重要特征和突出优势,推进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是广东新时期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发展的重大战略,国家海洋局和广东省将重点围绕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建设、支持重大项目用海、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探索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合作。广东将按照协议内容和分工要求,认真抓好部省合作事项落实,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努力探索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模式,加快建设实现海洋经济强省的宏伟目标,为推进海洋强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该框架协议包括共同推进广东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建设、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2020年)》重大项目用海、支持广东推进海岛保护和开发建设、支持广东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试点、支持广东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粤港澳三地珠江口海域环境保护合作、加强广东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共同探索海洋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8项内容。(记者 赵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