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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何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21日 21时45分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3月18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中组部副部长王尔乘在会上宣读了中央关于重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刘赐贵任国家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中国海警局政委;孟宏伟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兼中国海警局局长,并继续兼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正部级);陈连增、张宏声、王飞、王宏任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吕滨任国家海洋局纪委书记、党组成员;房建孟任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有关行政职务任职还要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随着领导班子的配备到位,重新组建后的国家海洋局即将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一)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应是众望所归——

    目前,全球已经有20多个国家发布了自己的海洋发展战略。“中国要进一步对外开放、融入世界,加强海洋建设是必须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说。

    新华社的报道认为,这是中国在“海洋强国”战略中的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意在更好地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维护海洋权益。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温家宝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是中国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加快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社会科学院海疆问题研究学者王晓鹏说。

    纵观中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进程,在这个拥有1.8万多千米大陆海岸线、主张管辖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千米的国家,首先是面向海洋开启“开放之窗”,从而逐渐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

    “海洋问题综合性强。正如生产力的发展需要生产关系随之调整一样,从发展海洋经济到维护海洋权益,从提升海洋科技到保护海洋环境,中国都需要一个更高层次、更加统筹和更具综合协调能力的部门从全局来加以管理”王晓鹏说。

    全国政协委员钟文认为,党和政府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重视已经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建设综合、统一、高效的海洋管理机构”实属必要。

    海洋经济已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十一五”期间,中国海洋经济年均增速为13.5%,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2012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突破5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15年,海洋生产总值占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达10%。国家海洋局海洋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海文说,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国富民富”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上海社科院副院长黄仁伟分析,除了经济因素的考量,重组国家海洋局也是维护国家主权的紧迫需要。去年以来,中国在黄岩岛、钓鱼岛等海域相继展开海上维权,成为中国政府和民众最为关注的事情之一。

    早前中国的海洋管理职能较为分散,海洋、渔政、海事、公安边防、海关、国土甚至包括石化、石油企业等各部门和行业都有涉及。尤其是,海上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是多年来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老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海洋经济越发展,维权越重要,现行管理机制的弊端也凸显出来。”王晓鹏认为,实践证明,“九龙治海”管不好海,甚至可能出现负面效应。

    中国海疆广阔,事实上,当初重组国家海洋局方案难度是不言而喻的。但方案比较顺利地通过了,分析人士认为,这显示出党和政府实施“海洋战略”的决心、魄力、勇气和政治智慧。

(二)

    有意思的是,记者近日在国家海洋局网站看到了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原司长李景光一篇题为《我国海洋权益的丰富内涵》的文章。李景光指出,中国海洋权益问题错综复杂,各种矛盾和争端相互交织,挑战日益增加。中国既有维护中国管辖海域范围内岛屿主权、海域管辖权、资源开发权等海洋权益的艰巨任务,又有维护中国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的正当海洋利益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明确中国海洋权益的内涵和范围对于我们全面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李景光的文章指出,国家海洋权益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国家在海洋上可行使的各项权利;二是可获得的和需要维护的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的海洋权益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既包括在中国管辖海域范围内的权益,也包括中国在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南北极等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权益。

    在中国管辖海域范围内,中国拥有的海洋权益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在内海和12海里领海内拥有排他性的主权。二是在中国领海以外宽度为12海里的毗连区拥有对海关、财政、出入境管理、卫生以及安全的管制权。三是在宽度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包括生物和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在该区域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拥有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四是中国可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权利,经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确认后,享有与200海里内大陆架相同的权利。五是中国对在中国版图上标注的“南海断续线”内的岛屿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并享有该线内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产生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以及该线内相应的历史性权利。

    在中国管辖海域范围以外,中国拥有的海洋权益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中国在公海享有广泛的海洋权益;二是中国在国际海底“区域”拥有对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权;三是中国在南北极地区拥有开展科学研究、经济开发等和平利用的权利;四是在中国管辖范围以外的其他海域,还拥有诸如无害通过权、过境通行权、群岛海道通过权、捕捞可捕量剩余部分等广泛的权利。

    李景光认为,中国在本国管辖海域以及全球海洋上都具有内涵丰富的海洋权益。中国有关部门应坚定履行职责,全面、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确保我国充分享有法定的海洋权益。

    无疑,全面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应该是我国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的主要原因。

(三)

    3月1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姜大明在国家海洋局召开的全体干部大会上提出,重组国家海洋局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我国海洋管理现状,统筹考虑国内、国际大局,从建设海洋强国的长远战略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此举标志着我国海洋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历史性转变,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此前的3月15日,刘赐贵在北京召开的重组国家海洋局视频动员会上指出,重组国家海洋局是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热点之一,意义重大,反响热烈,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经过多方调研、反复论证做出的这一重大决策,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海洋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地位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标志着我国的海洋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

    关于国家重组国家海洋局的缘由,3月10日,国务院在关于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中只做了简单的表述:这将“推进海上统一执法”。

    中组部副部长王尔乘3月15日在国家海洋局召开的全体干部大会上所做的解读也很简单:“整合原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的名义开展工作,是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在3月11日上午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内容和考虑”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时,则做了比较详细的解释。王峰在回答中表示,长期以来,中国的海洋管理特别是海洋执法力量分散,关于重复检查、效率不高等方方面面的议论很多。这次改革把海上的执法队伍加以整合,包括国家海洋局的海监、农业部的渔政、海关总署的缉私,还有公安部的海警,把这四支执法队伍整合起来形成一支队伍,这叫整合力量。王峰说:“这就是要解决老百姓常常说的‘五龙治海’,还有人讲是‘九龙治海’,各有各的说法,就是一个概念,执法太分散了,我们不仅仅是重复检查、重复执法,成本高,效率低,老百姓感到不方便,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这无疑是有关为何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并以中国海警局的名义开展工作的最权威的解读。

    对于重新组建后国家海洋局如何切实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有关专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疆问题研究学者王晓鹏提出,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应不止于职能的“整合”,而要在功能“统合”上下功夫。“重组不是职能的数量变化,更应该实现化学反应,形成合力。”这位专家还强调,中国重组国家海洋局,并不是追求海洋霸权、威胁邻国,中国建设海洋强国与世界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将寻求与各国的利益交汇点。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外交与安全研究室主任张洁表示,即使没有大部制改革,中国的海上力量也急需整合。在本次重组后,“国家海洋局将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这可能会引起周边国家的反应。但张洁认为,现在,中国在海上的任何举动都会引起反弹。但这是意料之中的。像建立海警这样的机制,国外已经很成熟了,美国和日本在这方面都很成熟,包括马来西亚现在也建立了海警。这个时候,实际上需要的是中国海警的自身建设,而不是太顾虑周边国家的担心。

    “以前我们总说要维持地区和平和稳定,在南海政策上比较退缩,反而让相关国家得寸进尺。”张洁表示,如果中国可以在展现自己实力的同时,又能守住不发生武装冲突的底线,这才是一种真正和平意愿的象征。这样,你的政策才有威慑力,有些国家才会适可而止。从长期来看,这是与我们和平解决主权争端的原则是一致的,甚至是更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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