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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做出三方面突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0日   来源:光明日报

    “到2008年,建成城乡统筹发展、服务网络健全、人员素质较高、服务功能完善、保障措施有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与看病贵,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卫生服务格局。”这是日前召开的北京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的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目标。

    据介绍,为使城镇、远郊平原和山区的居民分别出行15、20、30分钟以内可达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北京市规划在城乡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700个,基本形成覆盖100%城乡社区的卫生服务网络,并将于2008年6月底完成所有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为此,北京市、区(县)两级拟投入20多亿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北京市在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改革方面率先做出三个突破。

    一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医疗、药品等全部收入全额上缴区县财政专户,全部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待遇和运行经费由财政保障。目的是切断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的直接联系,切实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二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常用药品由政府按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出厂价格销售,不得有任何中间环节的加价。让群众吃上放心药、便宜药。

    三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收入分配的依据。建立高水平人员“留得住”,不合格人员“流得出”的用人机制。(记者 范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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