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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经营者应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27日 09时25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 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这是记者日前从工商总局了解到的。

    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对于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为此,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把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依法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的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的销售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的退市关。

我国将继续加快推进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记者 崔清新)记者从中国法学会获悉,我国将进一步通过法治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要法律规定方面,今后将继续加快推进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形成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合力。

    在由中国法学会最近主办的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勇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落实地方属地管理的要求,要加快推进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张勇指出,要查找、梳理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对未能实现监管覆盖和存在监管边界交叉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逐项明确监管分工和监管要求,不断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大力开展基层监管体系建设,重点落实乡镇政府、各监管部门和基层派出所、工商所、农技站、卫生所等机构的联动联防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填补基层监管空白。 >>>详细阅读

周伯华谈2012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四大关键点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新华社记者张晓松)“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机关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2012年,工商系统将紧紧抓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四个关键点,标本兼治,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问: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工商部门将如何加强和改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答: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社会监督,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恪尽职责,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效能,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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