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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04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

    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开步伐明显加快。2009年首次公开了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4张预算表。2010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12张表格全部公开,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0年在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75个公开了部门预算。三是地方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10年18个省(区、市)财政公开了本地区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2011年27个省(区、市)财政进行了公开。2011年,20个省(区、市)公开了省直部门的部门预算。

    会议强调,应当清醒地看到,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二要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中央部门要加大公开力度,增加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的内容。三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四要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五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完善了职业病诊断制度。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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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张预算表”见证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前进步伐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记者韩洁 罗沙)2009年两会后,财政部首次在其官方网站第一时间公布了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四张主要表格,引起全社会强烈关注,迈出了推进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历史性一步。

    时隔一年,财政部推进中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又有新突破,不仅将今年全国人大刚刚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十二张表格公布在门户网站上,而且科目也更细化,解释更加详实,标志着我国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再次迈出重要步伐。

    “十二张预算表”见证中央财政预算公开前进步伐

    3月25日,财政部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数据。在去年首次公开中央财政预算四张表格的基础上,今年公开的范围增加到十二张预算表。 >>>详细阅读

“财政预算公开与防治腐败”研讨会在哈尔滨举行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8月26日至27日,“财政预算公开与防治腐败”三地研讨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会议由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主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及香港、澳门代表近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交流探讨内地与港澳在财政预算公开方面的有效做法。与会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财政预算公开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与形式以及财政预算公开的监督保障及展望等三个专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会议指出,预算公开是政府财政管理一项重要的改革,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的需要。公开预算信息,有利于通过外部监督促使政府在财政资源管理方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第二,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需要。推进预算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保障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第三,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预算信息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义务。第四,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廉洁政府的需要。公开预算信息,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从源头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有效遏制腐败。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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