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3日下午3时,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郝阳以及医学专家贾继东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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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
时 间: 2007年7月13日下午3时
嘉 宾: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 刘丹华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郝阳
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 贾继东
访谈摘要  >>
· 医疗卫生部门应加强法制宣传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隐私权
· 乙肝疫苗需全程接种3针 乙肝病毒携带者能结婚生孩子
· 母亲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新生儿出生后应立即接种乙肝疫苗
·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适合从事容易有血液接触的工作
· 绝大多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不需要服药
· 医学专家: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最有效的方法
· 因携带乙肝表面抗原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 《就业促进法》草案考虑把公平就业作为专门一章
· 用人单位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 医学专家: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不会感染乙肝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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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 刘丹华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郝阳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 贾继东
郝阳回答网民提问
刘丹华回答网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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