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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莉莉代表:为老龄人口提供更全面基本养老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0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3月7日电(记者 许祖华、彭红)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速度很快。目前,我国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发展严重滞后.无法应对和满足当今老龄化进程的社会发展需要。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代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和规范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扶持政策规定,以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为老龄人口提供更加全面的基本养老服务。

    曹莉莉代表说,随着近年来家庭结构小型化,独居老人家庭数量激增和城市家庭结构“四二一”现象的普及,老年人的生活自理和长期照料等现实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老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事关经济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急需解决的迫在眉睫的大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的意见和建议,但由于投入不足,发展较慢。由于我国养老服务业正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在政策层面还没有一套相应完善的具体规范性规章和鼓励性政策,致使各自为政、自行发展,其发展环境有待完善。

    曹莉莉代表建议,各级政府应把发展老年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政府应对投资兴办老年福利设施,对以满足老年人需求为目的的服务行业降低准入门坎,减免相关费用。在土地划拨、信贷政策、吸引外资、争取捐赠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和支持帮助。

    她说,政府应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加快社会养老机构建设。

    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服务机构,应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运行,突显其福利性。社会力量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在走市场化运营模式的前提下,应按保本微利的原则运行,体现其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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