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司行政处罚的城管执法队伍,集中履行了原由多个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权力相对集中,责任比较重大,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是城管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城管的重要抓手。
建立执法有机制、过程有监督、过错有追究、效能有评估、奖惩有措施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是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的工作重点,也是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从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目标责任入手,解决责任制难建立的问题;从加强内部督察考核着眼,解决责任制难落实的问题;从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和倒查考核,解决责任难追究的问题。例如,北京制定并实施了《城管系统千分制考核办法》。该办法涵盖了城管队伍建设与管理、执法绩效、法律文书制作、宣传报道工作等多方面内容,明确了各方面工作的考核实施细则。初步搭建起了全市城管系统市级考核区(县)城管大队、大队考核分队、分队考核队员的三级督察考核体系框架。又先后出台《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内部监督考核评价办法》和《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打下良好基础。
实践证明,通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地提高了全国城管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综合执法水平,使执法活动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首先,强化了责任意识。推行责任制最大的变化是,由过去被动执法向主动作为转变,行政要作为,不能乱作为,失职、渎职要受责任追究的观念确立了,“怕、推、混、靠”的思想得到有效克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可以杜绝大的失职渎职、越权执法的问题。
其次,规范了执法行为。各地经验表明,责任制的全面推行使全体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按程序办案的法律观念明显全面提升,在思想深处树立了“依法、规范执法是队伍的灵魂,廉洁、文明执法是队伍的生命线”的观念,自觉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做到了政务四公开,即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责任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结果公开。执法过程做到了“五统一”:风纪严整服装统一,持证执法证件统一,挂牌管理标志统一,文书齐全程序统一,认真处罚票据统一。
第三,提升了队伍形象。城管执法系统转变了执法作风,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改善管理者和被管理人之间的矛盾,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树立了“公众城管”形象。(许跃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