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4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草    原

    状 况

    全国草原面积4亿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41.7%。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区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等10个省(自治区),草原面积15994.86万公顷;青藏高寒草原区涉及西藏、青海全境及四川、甘肃和云南部分地区, 草原面积13908.45万公顷;东北华北湿润半湿润草原区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和陕西等10省(直辖市),草原面积2960.82万公顷;南方草地区涉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等15省(自治区、直辖市),草原面积6419.12万公顷。

    草原生产力 2009年草原植被生长季节,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正常偏高,降水量正常偏少,部分地区出现旱情,草原植被总体生长状况略差于上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为93840.86万吨,较上年下降0.92%,载畜能力约23098.81万羊单位。

    草原灾害 2009年,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192起,受害草原面积2.5万公顷,比上年增加1.5万公顷。草原鼠害危害面积4087.2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0.5%,比上年增加11.2%。草原虫害危害面积2076.2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面积的5.3%,比上年减少23.1%。

    措施与行动

    【草原保护建设重大工程】  2009年,中央财政投入15亿元,继续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宁夏、贵州、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建设草原围栏525.7万公顷,补播改良严重退化草原156.7万公顷,治理石漠化草原2.7万公顷。中央财政投入3.6亿元,在北京、内蒙古、山西和河北实施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工程,治理草原19万公顷,建设牲畜棚圈127万平方米,购置饲草料加工机械17100台套。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