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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4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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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

    2009年12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丹麦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领导人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历史进程》的重要讲话。讲话指出: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每个国家和民族,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行动起来。

    中国在发展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从中国人民和全人类长远发展的根本利益出发,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中国是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先后制定和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中国是近年来节能减排力度最大的国家,不断完善税收制度,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千家企业节能计划,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行动;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动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中国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发展水电,积极发展核电,鼓励支持农村、边远地区和条件适宜地区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风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中国是世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持续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大力增加森林碳汇。

    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庄严承诺: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是对中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

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

    2009年,中国环保工作紧扣“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这个主题,深化认识,主动实践,取得诸多成效。

    生态文明是中国共产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经济快速增长中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的严峻现实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明确下来,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将其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总体布局的组成部分。

    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是一个勇于创新、勇于变革,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断取得新经验新成果的历程。要坚持环境与经济相融合,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坚持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坚持环保为民的根本宗旨,切实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尽早形成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强大合力。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制定与中国基本国情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系;正确处理预防与控制的关系,建立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正确处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正确处理激励与约束的关系,完善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体系。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06年10月12日,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普查对象涵盖中国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调查。温家宝总理在普查初期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详细规划,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国务院成立了国务院副总理任组长、10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2007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使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法可依,依法行政。200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作为指导普查工作的行动纲领。

    三年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分阶段实施普查各项工作。

    通过普查,建立了592万多家污染源数据库,获得各类污染源与环境有关的第一手数据11亿个,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规定的任务。

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

    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从2007年5月开始,在中国工程院和环境保护部的共同组织下,历经两年多时间,已经完成预期研究任务。根据战略研究需要,区别不同的环境领域和要素,战略研究设立了四个课题组和二十九个专题组,启动了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环境战略研究。建立了一支有广泛代表性的高水平研究队伍,有50多名院士、600多位专家学者参与战略研究工作,涉及环保、经济、社会、贸易、法律、能源、外交等众多领域。

    按照“总结过去,指导现在,谋划未来”的指导思想,项目围绕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经过反复研讨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取得丰硕成果,形成了项目综合报告、成果要点报告、四个课题组综述报告以及29个专题报告、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战略研究报告等多项研究成果。

    2009年7月21日,环境宏观战略座谈会在中国工程院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李克强副总理对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提出的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予以肯定。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

    2009年是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从实施方案编制阶段转向全面实施阶段的关键一年。在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环境保护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专项实施工作。

    2009年2月19日,领导小组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专项实施启动会,对专项启动实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4月,环境保护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抓紧落实示范工程、配套经费等保障条件,加快推动2008年启动项目(课题)的实施。9至10月,环境保护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领导带队,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重点流域项目(课题)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调研,针对配套条件不落实、组织管理不到位等实际问题,逐一与有关地方政府进行沟通,有力地推动了各项配套保障条件的落实。2009年12月28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水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编制启动会暨地方科技需求座谈会议”,会议分析总结水专项“十一五”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明确了水专项“十二五”实施的总体实施思路,对水专项“十二五”实施计划编制等2010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自水专项启动实施大会以后,各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全面开展了任务攻关,在现场建立了工作站和中试研究基地;示范工程、配套工程和配套经费基本得到落实,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重大治污工程进行了很好的衔接,示范工程已进入了设计和建设阶段,基本完成了阶段性的研究任务及关键技术研发。

环境经济政策主要进展

    2009年,国家继续推动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贸易和绿色税收等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和深化,进一步丰富了国家宏观调控手段,减轻了经济增长的环境代价。

    绿色信贷继续深化。环境保护部联合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息交流范围和报送方式。环境保护部向银监会提供2009年更新信息。目前,已有4万多条环保信息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商业银行根据这些信息对环境违法企业采取限贷、停贷、收回贷款等措施,促进了企业治理污染、保护环境。

    绿色保险稳步推进。2009年,在环境保护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9省市已在全省或部分地区开展试点。10余家保险企业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河北省、沈阳市和上海市在地方环保立法中写入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意见。株洲市将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所投保费的50%,在当年排污费中冲抵,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投保积极性。

    “双高”产品名录夯实环境经济政策基础。2009年,环境保护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09年)》(简称“‘双高’产品名录”),含290余种产品。财政部和商务部根据名录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加工贸易政策,对遏制这些产品出口、减轻环境压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国家安监总局和银监会专门转发“双高”产品名录。

    绿色税收政策逐步完善。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继续研究制定开征环境税的方案。国家出台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试行)》,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5类环保项目的所得采取税收优惠政策。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园林绿化 2009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49.4万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上年的37.4%上升至38.2%;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133.7万公顷,建成区绿地率由上年的33.3%上升至34.1%。全国拥有城市公园绿地面积40.1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6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94平方米。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2009年,全年道路清扫保洁面积44.6亿平方米,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1.56亿吨,粪便清运量0.21亿吨。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562座,无害化处理能力34.7万吨/日,无害化处理量1.12亿吨,无害化处理率71.6%。公厕118430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设备总数83701台。

第四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

    2009年9月17日,环境保护部和卫生部在广州联合主办了“第四届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

    本届论坛主题为“关注环境健康,共建和谐社会”,与会代表在中国环境与健康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挑战性上取得了一致共识,认识到只有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通力合作、共享资源,在立法、政策和执行层面上分阶段、分步骤地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才能取得环境与健康领域工作实际成效。

    本届论坛上,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气象局、中医药局等国务院有关部委派员参会,畅谈工作进展,交流工作经验,为加强部门间协作,共同推动落实《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与会人员围绕 “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发展”和“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法制建设”两个主要议题,就国家环境与健康领域工作面临的形势、具体任务、优先领域、未来应采取的行动及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研讨,涉及环境与健康的体制机制、立法标准、信息共享、基础研究和宣传教育等诸多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部署,环境保护部严格按照环保法律和标准,通过缩短受理时间、分级审查、分类评估等方式,对符合中央政策要求和环保准入规定的项目加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009年,环境保护部正式发文批复项目环评文件400个(不含核与辐射项目),涉及总投资2.7万亿元。对不符合要求的总投资1900多亿元的49个项目作出退回报告书、不予批复或暂缓审批等决定。对环评违法违规等问题突出的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及山东省钢铁行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暂停审批,并责令违法项目停止建设。完成289个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审批手续,委托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或地方环保部门对59个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对存在“三同时”和环保验收违规行为的15个建设项目下达了限期改正。已验收建设项目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量约49.8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约12万吨。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009年,环境保护部制定并印发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以下简称《计划》)。

    2009年9月至11月,环境保护部成立检查组分别对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和陕西14个省、市环保厅(局)贯彻落实《计划》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各级环保部门对《计划》的高度重视。各地纷纷行动起来,制定落实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计划》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辖区内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检查,形成了省、市、县分级负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化学品管理

    化学品审批 2009年9月,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完善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审批的程序。2009年共审核签发《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220份,其中新登记证198份,登记证追加量18份,登记证更改4份;签发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3888份,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5350份,共涉及46种物质,452家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批准的进口总量为1707220.7吨,较上年增加132.6%;批准的出口总量为277777.5吨,较上年增加61.6%,进出口总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共回复欧盟、英国等国家出口通知100份。共批准了101种新化学物质登记和3818份新化学物质免于申报的申请,批准了76种化学物质进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 2009年,环境保护部对2006~2008年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调查项目总体工作进行了验收。查明了1.5万家企业2.5万个二噁英类POPs排放设施的基本情况;掌握了重庆、江苏、吉林和广东四省流通领域废弃杀虫剂类POPs的情况;对全国生产杀虫剂类POPs的企业及污染场地开展了深入调查和检测。进一步研究制定POPs总体管理策略,建立POPs重点监管污染源的筛选原则和监管机制。组织开展了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更新调查工作。启动了省级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和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省级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了《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草案)。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禁止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苯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的公告,于2009年5月17日全面禁止和限制了滴滴涕、氯丹、灭蚁灵及六氯苯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009年,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各省市2008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相关信息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编写发布了《2008年度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通报》。组织河北、辽宁、云南和黑龙江等省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和验收试点工作,组织编写《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等指导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相关技术管理文件。共举办了49期“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班”,培训学员总计约2600人;组织两期清洁生产审核师高级培训班,学员人数约60人。发布了12项清洁生产行业标准。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2006年起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目前各地正在进行数据审核和分析。

    截至2009年底,已经完成65637个点位、18万个土壤、农产品等样品的采集和分析测试工作,共入库470多万个实测数据和205万个野外样点环境信息数据,制作图件1万多件,累计培训15000多人次。该项目完成后将掌握全国范围的土壤污染现状、污染范围、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程度,为土壤环境管理奠定基础。

全国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009年4月至11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九部门,紧紧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在全国持续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 98万多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万余件,其中取缔关闭企业744家,停产治理企业841家,限期治理企业810家。全国共挂牌督办2587件,各级监察机关依法追究119名人员责任,工商部门吊销“两高一资”企业执照806户。共检查3177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缔关闭一级保护区内企业287家、直接排污口220个,取缔关闭二级保护区内企业444家,拆除违法建设项目780个。共检查已投入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1959座,总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0441万立方米/日,实际日平均处理量为7831万立方米,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75%,84.7%的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氨氮和总磷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1266家钢铁企业(不含焦炭、轧钢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检查炼铁高炉1576座,炼钢转炉、电炉1714座。2009年,各地停产高炉120座,涉及产能1026万吨,停产转炉和电炉79座,涉及产能533万吨。共检查烧结机1312台,其中118台烧结机已经建成配套脱硫设施,116台烧结机正在建设脱硫设施。共检查涉砷企业1296家,依法查处304家违法企业,其中取缔关闭36家、限期治理150家、停产治理98家。2009年下半年全国涉砷污染事件明显减少。检查重金属企业9123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83家,其中取缔关闭231家、停产整治641家。

环境保护国际合作

    2009年,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促进对外关系健康发展,推进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维护环境权益、争取环境利益,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环保国际合作继续纳入中国高层政务活动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2009年,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14次亲自出席了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要外事活动。环境保护部领导出访与出席国际会议7次,安排和接待国外副部级以上代表团41次,全年共审批出境团组523个1641人次,环境保护部系统境外培训学习391人次,正式邀请和接待来华外宾团组97个520人次。

    2009年,成功召开了国合会2009年年会,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副总理分别在会上做出重要指示。双边环境合作得到全面提升,在国家总体外交部署下,成功参加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美商贸联委会、中日经济高层对话、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中哈合作委员会等机制下的环境合作。区域合作向前发展,正式成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并制定了《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以我为主成功举办第十一次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面向非洲及东盟国家积极开展援外环保培训。有效应对国际公约谈判,积极组织《斯德哥尔摩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谈判工作,全面实现谈判高案,成功维护中国环境权益。积极推动多边环境合作,首次签署《环境保护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谅解备忘录》,第一次在联合国会议上举办大型展览,成功举办“北京绿色奥运展览”、“北京2008奥林匹克运动会独立评估报告”新闻发布会,积极承办环境署可持续资源管理国际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并联合举办“中国绿色经济”国际论坛。保持与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良好关系,协助世界银行在中国四个城市开展“呼唤绿色中国”环境宣传活动,有力推动了中国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乏燃料管理安全与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2009年,审议了17个缔约方国家的报告,提出110个问题;认真分析和回答了12个缔约方对中国履约国家报告提出的96个提问;率中国政府代表团首次出席了第三次缔约方审议大会,向国际原子能机构正式提交了《联合公约》第一次中国国家报告。

    《核安全公约》2009年9月28日~10月1日,环境保护部代表出席了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核安全公约》第五次审议大会特别会议暨组织会议。讨论通过了规则修正案及有关《核安全公约》第五次审议大会筹备事宜,环保部李干杰副部长当选为2011年《核安全公约》第五次审议大会主席。环境保护部牵头完成了《核安全公约》第五次国家报告编审委员的换届,召开了《核安全公约》第五次国家报告编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第五次《核安全公约》编写框架和工作计划,启动了第五次《核安全公约》国家报告编写工作。

    《蒙特利尔议定书》、《斯德哥尔摩公约》、《巴塞尔公约》、《鹿特丹公约》2009年,环境保护部与荷兰住房、空间规划及环境部联合举办了中荷废物越境转移管理短期培训,与日本环境省开展了第三次中日固体废物管理司长级对话和第二次中日废物进出口管理部门间座谈会,参加了欧盟环境法执行和执法网络(IMPEL/TFS)2009年年会、防止危险废物非法越境转移的亚洲网络2009年研讨会。

    《生物多样性公约》制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确定了35个优先保护区域,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2010~2030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思想、战略方针和指导原则,制定了近期、中期、远期战略目标任务,提出了保护优先领域、优先行动和优先项目,以及为做好相关工作的保障措施。截至2009年底,对中国6万多种生物(含重复)及数十万份种质资源进行了编目,建立了国家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平台。已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生物多样性评价试点工作,获得了丰富翔实的基础数据,初步建立了全国生物多样性评价技术体系。参加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和其他会议。

环境宣传教育

    2009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环保中心,竭诚服务环保工作大局,开拓思路,勤奋工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环境保护部会同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紧构建政府主导、各方配合、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环境宣教工作大格局,并对新形势下环保宣教工作的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部署,统一了上下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

    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报道资源,统筹协调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精心组织“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系列报道,深入报道“锰三角”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周密安排世界湖泊大会等51场次重要会议活动、35场部内重要会议活动、44场外事活动的报道,主动围绕媒体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发布新闻通稿,并积极利用重要宣传平台组织专题新闻发布会,为推进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据不完全统计,16家中央主流媒体共刊发、播出环保稿件855篇(次),其中人民日报89篇、新华社162篇、中央电视台192条(次)。

    有序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举办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暨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启动仪式、“探索环保新道路—六•五世界环境日特别论坛”等系列活动;圆满完成了迎接国庆60周年筹展筹办任务等。

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情况

    2009年,环境保护部共接报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71起,比上年增加26.7%。其中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2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41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26起。

    按照事件起因分类,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63起,占总数的36.84%,比上年增加6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52起,占总数的30.41%,比上年增加27起;由企业排污引发的23起,占总数的13.45%,与上年持平;由其它因素引发的环境事件33起,占总数的19.30%,比上年增加3起。

    按照环境污染类型分类,水污染事件80起,大气污染事件61起,固体废物污染事件3起,土壤污染事件16起,海洋污染事件2起,其他类型环境污染事件9起。

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

    为了解公众对中国环境状况和环境状况变化趋势的直接感受,2009年,环境保护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公众对环境状况满意度调查”。

    本次调查综合了环境科学、心理学、社会学、统计学等领域专家的意见和既往环境领域公众调查的研究成果,经过专家研讨、问卷设计、数据录入系统设计、试调查、调查和分析等主要环节,在除港澳台、新疆之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动了40余所大专院校的近500名大学生志愿者,对近6000名城市和农村居民开展了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中,55.6%的受访公众对目前的环境状况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受访公众对城市和农村环境状况满意度最高的均是饮用水质量,最低的分别为环境噪声和垃圾处理。农村受访者的环境状况满意度普遍低于城市,尤其是在垃圾处理和饮用水质量方面。东北地区受访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度评价最高,华北地区受访公众对环境状况的满意度评价最低。

    在对环境状况改善的满意度方面,65.8%的城市受访者和57.9%的农村受访者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东北地区的公众对环境整体状况改善的满意度最高,西南地区名列第二;华北地区受访者对环境状况改善的满意度最低。

    此次调查还专门设立了开放性问题,共收到有效回答741条,通过对这些开放性问题的分析,公众的意见与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对环境的保护;应当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和监督;环境管理的力度应当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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