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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04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海 洋 环 境

    状 况

    海水水质

    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2009年,近岸海域监测面积共279940平方千米,其中一、二类海水面积213208平方千米,三类为18834平方千米,四类、劣四类为47898平方千米。

    按照监测点位计算,一类和二类海水比例为72.9%,比上年上升2.5个百分点;三类海水占6.0%,比上年下降5.3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21.1%,比上年上升2.8个百分点。

2009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类别

    四大海区近岸海域中,黄海和南海近岸海域水质良,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一般,东海近岸海域水质差。北部湾和黄河口海域水质优,一、二类海水比例在90%以上;渤海湾、辽东湾、胶州湾和闽江口海域水质差,一、二类海水比例低于60%且劣四类海水比例低于30%;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水质极差,劣四类海水比例均占40%以上,其中杭州湾最差,劣四类海水比例高达100%。与上年相比,渤海湾、胶州湾和长江口一、二类海水比例上升10个百分点以上。

    渤海 近岸海域为轻度污染。一、二类海水比例为71.4%,较上年上升4.0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20.4%,上升8.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

    黄海 近岸海域水质为良。一、二类海水比例为90.7%,较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无四类海水;劣四类海水占1.9%,下降1.9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东海 近岸海域为中度污染。一、二类海水占45.2%,较上年上升6.3个百分点;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47.4%,上升4.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

    南海 近岸海域水质为良。一、二类海水比例为90.1%,较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无四类海水;劣四类海水占6.9%,上升1.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pH。

2009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分布示意图

    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

    2009年,全海域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近岸局部海域沉积物受到镉、铜、滴滴涕和石油类的污染。

    陆源污染物入海状况

    入海河流 204个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总体较差,河流污染物入海量大于直排海污染源污染物入海量。东海的河流污染物入海总量远高于其它海区。

    204个入海河流断面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约为:高锰酸盐指数448.4万吨,氨氮60.5万吨,石油类6.34万吨,总磷25.8万吨。

    直排海污染源 466个日排污水量大于100吨的直排海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综合排污口的污水排放总量为47.60亿吨,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27.25万吨,石油类1412吨,氨氮32757吨,总磷3608吨,汞0.3314吨,六价铬1.26吨,铅2.39吨,镉2.36吨。

    海洋渔业水域环境状况

    海洋重要鱼、虾、贝、藻类的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及自然保护区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东海部分渔业水域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污染较重,珠江口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污染较重,渤海湾石油类污染较重。与上年相比,无机氮、石油类和铜的超标范围有所增大,化学需氧量的超标范围有所减小。

    海水重点养殖区主要受到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的污染。无机氮污染以南海部分养殖水域相对较重,活性磷酸盐污染以东海部分养殖水域相对较重。与上年相比,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的超标范围有所减小,石油类的超标范围有所增大。

    海洋重要渔业水域沉积物主要受到石油类、铜、镉和砷的污染。镉污染以南海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铜污染以东海和珠江口部分渔业水域相对较重。

    赤潮

    2009年,全海域共发现赤潮68次,累计面积约14100平方千米。与上年赤潮发现次数相同,赤潮累计面积基本持平。其中,500平方千米以上的大面积和较大面积赤潮6次,分别发生在渤海湾、长江口外浙江舟山北部、浙江中部渔山列岛与台州列岛海域和黄海的山东日照与海阳及乳山附近海域,累计面积9120平方千米。

    措施与行动

    【国家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为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与海洋环境协调发展,2009年7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部署了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10月下旬,在各地自查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全军环办等九部门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赴黄海、渤海和南海实地检查了南通、盐城、连云港、唐山、葫芦岛、盘锦、大连、北海和钦州等九个城市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检查了沿海开发区、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港口码头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海水养殖场、自然保护区以及部分围填海项目,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此次检查进一步推进了全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解决了一些突出的海洋环境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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