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二十五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2014年2月7日批准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取消企业年检制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
作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重要一环,《条例》的实施将给传统的市场监管方式带来哪些变化?2014年9月1日9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旭东作客中国政府网,解读《条例》,并回答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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