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03-17 13:46 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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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副总理在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一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二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三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四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五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六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一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二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三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四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五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六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七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八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九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十


 

统一思想 创新机制
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吴仪副总理在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2月24日)

    这次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是推进城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交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经验,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和要求,促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指示,国务院审议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认识

    城市卫生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放开搞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资源增长很快,一度缓解了当时存在的“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机构重叠、条块分割、资源紧缺与浪费并存、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混乱等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显现出来;同时,公立医疗机构趋利现象也突出出来,医药费用快速增长,相当一部分人群缺乏医疗保障,难以得到基本卫生服务。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7年作出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提出要改革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卫生服务网络。随后,同步推进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试点。这是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一次重要探索,尽管各方面对改革的认识程度有差别,探索途径多种多样,配套协调程度也不尽相同,但是改革已经触及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问题,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纵观我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我以为,多年来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取得了很大成绩的,然而目前的卫生体制、机制还不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与此同时,卫生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优质资源过度向大医院集中,城市大中型医院集中了大量的高新医疗设备和优秀医护人才,基层卫生资源则严重不足。目前,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仅占城镇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8.9%,卫生技术人员数占2.7%。社区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小,医护人员数量不足,服务设施和设备匮乏,服务质量难以取得群众信任。因此,大中型医院吸引了大量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门诊治疗人满为患,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很少有患者问津。还没有形成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机制和“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格局。这是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年来,我们多次召集有关方面的专家座谈,对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河南、吉林、北京、江西、浙江等地,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等问题作了调研,并先后两次召集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问题作了专题研究。卫生部等有关部门对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设想。国务院办公厅还邀请部分省(区、市)、市(区)和基层同志座谈,就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各地区也程度不同地进行了实践探索。大量的探讨、调研和实践,使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我国城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严重滞后,基础不牢,从而坚定了我们从基础环节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我以为,这个基础环节就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这是因为,一方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可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成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切入点;另一方面,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也可以带动和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和医疗救助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与发展,成为卫生综合改革的交汇点。中央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推进城市卫生综合改革和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基础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集中精力,积极推进。这是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思路的一个重大转变。

    从实际情况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经进行了多年,具有一定的基础。目前,全国95%的地级以上城市和86%的市辖区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已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万个,初步形成了一支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队伍。各地区在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等方面也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因此,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上来。我以为,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要以人为本,惠及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特别是在综合国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使广大群众充分分享改革成果,决不能让群众承担过多的改革成本。因此,我们在完善制度设计、出台政策措施、制订实施方案等方面始终都要着眼于满足城市普通群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要使政府投入的每一分钱都花到群众身上,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同时,也要让群众提高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度,积极支持这项事业的发展。二是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医疗卫生的改革与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的发展中国家,更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坚定决心和信心,想方设法,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要切实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的力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稳步发展、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又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避免干部群众产生超越经济发展水平的过高期望。应立足于“雪中送炭”,满足群众基本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需求,努力建立起一个“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再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三是要努力探索,创新机制。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改革城市医疗卫生体制,必须解决体制性、结构性和机制性问题,而且还需要解决和克服许多新的矛盾和困难。因此,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坚持探索创新,要花钱买机制,否则难以有所作为,弄不好甚至走到“老路”上去。我们必须着力于体制、机制创新,为深入推进城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趟出一条新路来。四是要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涉及医疗卫生、医疗保险、药品生产流通、医疗救助等多方面,涉及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行业与行业等不同层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协调问题。以往医疗卫生改革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其中一项改革单兵突进或严重滞后都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卫生综合改革的交汇点,相关方面的改革要综合配套、协调推进,才可能取得整体的好效果。我们必须在以上四个方面形成新的共识,共同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的新发展。

    在全国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总结多年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采取的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地方各级政府和中央有关部门务必将思想统一到《指导意见》的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全面理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目标和任务,毫不动摇、锲而不舍地把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力争在二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创新机制,扎实做好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做好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情况千差万别,加之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还有很多做法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探索,《指导意见》只是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在具体操作上给各地区留下了研究和探索的空间,由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制订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办法。在此,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种形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这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财政实力还不强,卫生资源相对短缺的状况还将长期存在。因此,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又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使卫生资源加速增长。贯彻这个基本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要加强宏观指导,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健康需求、卫生资源利用和经济发展水平等状况,科学制订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并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发展规划。二是要切实担负起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责任。特别是地级市、市辖区政府等一定要根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具体规划,制定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落实经费预算,加强监督管理。三是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引导他们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多种形式发展、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国务院去年公布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意见指出,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社会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捐资捐赠社会事业。现在,不少社会团体、慈善机构不但有捐助和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愿望,也具备这个能力,我们要按照国务院文件的精神加强引导。希望各地区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大胆探索。

    (二)明确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和功能。《指导意见》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性质和功能定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我以为,这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特征。社区卫生服务之所以受到群众的欢迎,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其具有这样的性质和功能定位。社区卫生服务必须始终坚持这个发展方向,坚持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坚持不同于医院的诊疗服务模式,坚决避免向大医院模式发展。同时,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适应群众的需求,充分发挥其城市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双重网底的作用。这就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以维护群众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提供从生命孕育到出生成长直至终老的连续性健康服务。二是要使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解决“小病”,并对“大病”能够及时转诊。三是要采用适宜技术和药物,既保证疗效,又做到费用比较低廉,低收入者也能承担得起。同时,还应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项目。北京、上海等地的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适应人口老龄化加快、社区中的老年人增多的情况,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很受群众的欢迎。

    (三)合理调整和配置卫生资源。目前,城市卫生优质资源相对集中在大中型医院,而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资源短缺。因此,卫生资源的合理调整配置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至关重要。首先要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存量资源不足的再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千万不能盲目铺新摊子,搞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城市卫生资源调整步伐。在工作中,要注意以下五点:一是要打破医疗机构隶属关系,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设备审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坚决不许建设、购置。二是目前政府所属的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医疗机构,都要逐步通过转型或改造改制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在不少地方就是这么做的。天津市把一批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整体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见效很快,效果很好。三是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当地政府有责任加大投入或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四是政府新增城市卫生投入近几年重点要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五是要结合城市规划建设,特别是抓住旧城改造的时机,进行卫生资源的布局调整。同时,要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新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配备合格的设备和人才;对不具备条件、不符合标准、没有合格人才的医疗卫生机构坚决不允许准入。调整配置存量卫生资源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工作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各地区务必下定决心、下大力气把这件事抓紧、抓好。

    (四)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激励和外部监管机制。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改革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等制度,切实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坚决防止走“办机构、养人员”的老路。一是要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及时解除聘用关系,做到人员“能进能出”,防止低效率,避免“养闲人”。二是要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不能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医护人员收入不能直接与服务收入挂钩,切实杜绝“大处方”等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三是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收支运行管理机制,规范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监管,有条件的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

    要保证社区居民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卫生服务,必须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和监督。要坚持管办分开,依法严格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行医活动。对不符合资质和规定要求的机构,要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要发挥卫生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医疗保险和救助管理机构以及患者群众等多方面监管的作用,建立社区卫生监管制度和医疗费用、质量、方便程度等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民主监督作用,多听社区居民的意见,将社区居民是否受益、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工作的主要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改进工作。

    (五)协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涉及医护人员、患者群众和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药品生产流通以及教育、人事等方方面面。我以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像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样,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各有关方面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推进。为此,我强调五点:一是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相互支持的机制。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尽快承担起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使大医院逐步减少一般门诊服务,集中力量从事疑难杂症和重大疾病的救治。同时,要采取措施鼓励和组织大医院的医护人员、离退休医护人员等到社区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二是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并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工作交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公共卫生中的网底作用。三是要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逐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规定的社区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提高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四是要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减少药品供应的中间环节,规范药品购销渠道;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定点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生产和供应合格、价廉的常用药品;控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价格并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要积极开展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等方面试点。现在一些地方进行这方面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五是要加大城市医疗救助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去年转发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0号),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行试点,不断加大对城市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力度。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务必在今年上半年公布实施。

    (六)探索创新社区卫生投入机制。从长远看,政府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要逐步与政府行政部门脱钩,最终走向社会化,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这也是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社区卫生服务社会化后,政府如何支持其发展,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因此,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社区卫生投入机制。一是要探索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资金筹集机制。财政、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都要研究如何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有稳定资金来源渠道,有合理的筹集资金方式和机制。各级财政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并随财力的增长逐步增加投入。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将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在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上,起步阶段可以把“项目包”做得小一些,满足基本需求;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渐做大“项目包”,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二是要探索和完善资金投入补偿机制,即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方式。政府是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但不一定要做“生产者”,可以向基层卫生机构“购买”服务。这样不仅引入了竞争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符合建立公共财政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医疗救助制度的要求,各地区要积极试点。现在,财政对社区卫生的资金投入补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社区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服务项目、服务数量和服务成本等核定经费,由政府依据考核结果给予补助;另一种是在尚不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仍按照其人员数核定基本工资,并提供日常运转经费。在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规范有关制度,完善考核方式等,也可以探索其他补偿方式。要加强资金效益评估和绩效管理,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补偿方式都要使钱花得合理、有效益。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开展了这方面的实践,如合肥、成都、苏州、长春等地,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公开招标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承办者,招聘医护人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近一个时期城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逐项落到实处。我着重提出三条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务院已成立由我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部。各省(区、市)和地级以上城市,也要建立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要深入社区一线,通过广泛接触基层政府、社区卫生人员和居民群众,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认真听取各种意见,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实现体制、机制和工作创新。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将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看病的政策等告诉群众,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的大中城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分片分地区组织经验交流。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惠及亿万群众的大事,意义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一

健全网络完善功能加强监管
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部副部长 蒋作君
(2006年2月24日)

    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召开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于会前分别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吴仪副总理刚才作了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高度重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主管部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动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城市基层卫生资源,重点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基层医疗机构等,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和服务功能要求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二三年内在大中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0%。同时,要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支持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基层医疗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经济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努力构建新型两级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各级卫生部门要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预防保健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的制度,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同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业务评估等服务。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合作的制度,组织大中型医院医护人员到社区服务,逐步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一般常见病的诊疗,对难于在社区诊治的疾病应及时转诊到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院收治的住院病人在康复期也要适时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康复、护理。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能力的提高和设施条件的改善,大中型医院要逐步减少一般常见病的门诊服务,集中精力诊治疑难重症,开展临床科研,培养医学人才。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与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相互配合,完善政策,协同一致,共同加快这个进程。

    三、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责落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综合考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研究制订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技术操作规范,推进落实对社区公共卫生的补助政策,保证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要研究推广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区防治的适宜技术,开展临床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使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社区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要加强监管,促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断创新、完善服务模式,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

    四、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按每名全科医师服务5000名居民的低限标准计算,全国5亿城市居民至少需要10万名全科医师,目前通过人事部和卫生部资格考试的全科医师仅有3000多人。卫生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全科医师的任职资格制度,鼓励和引导社区医生向全科医师方向发展。制订专门培训规划,加强对社区现有医师和护士的培训,力争到2010年在社区工作的医护人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率达到80%以上。同时,加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计划地将高等医学院校新毕业的大学生,送到大中型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行规范化培训,培养高素质全科医师。鼓励退休医护人员按有关规定到社区服务,发展壮大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

    五、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

    要按照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激励机制的要求,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要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为居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避免吃“大锅饭”、低效率。卫生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社区首诊制、药品零差率销售、医药分开及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成功的经验,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以更好地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六、加强行业监管,保障群众在社区卫生机构就医安全

    要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置指导原则和基本标准,依法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范围,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要改进社区卫生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执业监管,建立社会民主监督制度,把辖区居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保证服务质量。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七、做好国务院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

    国务院成立了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部,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卫生部将积极做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将积极研究制定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的配套政策,从行业管理角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基本标准、基本服务功能、执业范围、人员配备及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人员素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配套文件的前期调研、论证等工作,确保各项配套政策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健康、持续发展,增进广大社区居民的健康。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二

增加投入规范管理
大力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财政部副部长 王军
(2006年2月24日)

    这次会议是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大力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坚持防治结合,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重,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经济、有效的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推进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健全城市两级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近几年特别是2003年“非典”疫情暴发后,各级财政部门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卫生投入,积极支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在内的各项卫生事业加快发展。2005年全国财政用于医疗卫生的支出为1027亿元(不含基本建设支出),比2002年的635亿元增长了6173%,三年年均增长1734%,不仅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平均增长速度,而且在财政各项重点支出中增长速度也是较高的。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增长,今后还要进一步增加投入,调整结构。要认识到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不仅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职责,而且符合卫生投入的成本效益原则,可以使卫生投入产生相对最佳的卫生健康产出,有助于政府从投资于卫生到投资于健康战略目标的转变。因此,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指导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上来,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切实的行动,认真履行好财政部门应尽的各项职责。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和机制

    地方财政要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吴仪副总理的指示,为社区卫生机构开展服务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等设施,保证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同时,要根据《指导意见》和吴仪副总理的要求,着力完善财政补助机制,探索完善政府“花钱”的方式。要根据社区服务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相关成本核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数额,从机制上激励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社区居民享受到货真价实的社区卫生服务。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按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但也要完善人事管理、内部收入分配等各项考核和奖励办法,并创造条件完善财政补助方式,促进从“养人办事”到“办事养人”机制的转变。

    为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全面发展,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和有关设备配备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并从2007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发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补助。

    三、着力整合现有资源,积极促进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各地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着力调整现有资源,设法调动社会力量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街道卫生院、一二级医疗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卫生机构的转型和改造改制工作。同时,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利用财税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四、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监督

    财政部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财务管理等相关配套文件。地方财政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财会管理制度,加强核算、管理和监督。要研究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核算办法,科学、规范、合理地确定财政补助标准。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数量、质量的考核评估机制与办法,保证财政补助方式行之有效,促进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的改革完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率。

    五、加强调查研究和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跟踪服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切实树立主动服从大局意识、主动服务部门意识、主动换位思考意识、主动协商办事意识,形成相互理解、齐心协力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氛围,共同开拓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新局面。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障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明显成效,造福人民群众。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三

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努力提高人民健康保障水平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春正
(2006年2月24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区卫生工作,国务院召开这次会议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高度,切实履行好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职责,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一、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我委正在组织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我们将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这次会议的要求,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当前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重点和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着力点,纳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协助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动加快发展步伐。

    要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目标和任务。按照合理设置服务机构、健全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网络、提高人员素质、理顺运行机制的要求,到2010年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要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大城市卫生资源的调整力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立足于调整现有城市卫生资源,走内涵型的建设发展路子。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原则,统筹安排各类卫生资源的增量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重点是通过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地方为主的原则,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地方政府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补充和完善现有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不足,根据需要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对必要的改扩建或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参与,鼓励多渠道投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要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推进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改革方向,会同有关部门抓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这一契机,积极推进“医药分开”的试点改革。在认真总结有关地方“门诊药房从医院脱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不经营药品的原则,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及康复护理用药外,不再设立门诊药房,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场所附近设置独立的零售药店。通过试点探索切断医药之间经济利益联系,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减轻群众医药负担的有效方法,为推动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二、从努力满足群众基本卫生需求出发,加强社区医药价格管理工作

    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积极研究制定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特点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制定相应的服务收费方式和标准,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费低于城市医院水平。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品种,控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加价率,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在此基础上,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选择一些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推行药品销售“零差率”试点,所需药品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集中配送,以实际进价供应患者,药事成本统一核算,计入机构运行成本,以切实保证降低药品价格水平,适应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要。

    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新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医疗卫生问题的有效途径。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大局的高度,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负起责任,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四

加强社区建设工作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民政部副部长 姜力
(2006年2月24日)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推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社区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对于满足居民群众的需求,体现政府施政宗旨;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民政部作为主管城市社区建设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职能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做好。

    一、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支持

    当前,社区建设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是建设和谐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密不可分,把社区平台铸造好,充分发挥社区功能,就会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创造良好条件。我们将在加强和谐社区建设中,努力为社区卫生服务搭建平台。

    要调动社区各方面的资源,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设施保障。按照城市社区建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驻社区单位、社区居委会共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组织和机构支持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积极提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支持,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资源支持,形成多方联动、共筑共建社区卫生服务阵地的良好氛围。

    要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构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仅需要依靠政府投入,也同样需要全社会尤其是本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我们将加大力度培育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尤其是要注重培育发展社区卫生志愿者服务组织和社区卫生志愿者队伍,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满足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使这些组织和队伍成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辅助力量,逐步建立起资源共享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要发挥民政部门指导和协调社区建设工作的作用,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基层组织管理和综合服务体系范围。帮助地方各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居民委员会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与建设和谐社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服务社区又融入社区,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中的作用

    为帮助缓解城市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从2005年开始,用2年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之后再用2-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是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从2005年各地的试点工作情况看,普遍采取了大病救助与常见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在推进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一是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点多、服务便捷、医疗费用低等优势,降低城市困难群众医疗费用,使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更大作用,保障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二是加强与卫生部门的配合,针对救助对象不同的疾病特点,设计不同的医疗服务包,多方面关心帮助困难群众。三是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困难群众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四是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重点服务。

    三、切实做好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社区居委会是动员和号召广大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主要载体。因此,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必须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民主监督和保障作用。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组织依法开展民主监督活动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将受到城市居民的普遍关注。《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政策措施,要求发挥社区居民的民主监督作用,将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不满意作为社区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收集、反映社区居民的要求和建议,组织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民主评议工作,及时反馈居民群众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地开展各项卫生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们将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从自身职能出发,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的努力。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五

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服务管理
积极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步正发
(2006年2月24日)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搞好团结协作,履行部门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下发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参保人数达到了1.37亿人,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平衡,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基本实现了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转换。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我们采取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降低起付线和提高支付比例等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卫生资源,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结构性矛盾,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不强等原因,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突出,医疗保险基金也面临支付压力,迫切需要加大协同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力度。

    国务院作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决策,是促进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有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善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健全,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一决策,对继续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提供了机遇,同时也对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城镇各类人群要求参加医疗保险的呼声越来越高。我们要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研究新情况,解决扩面工作中新的实际问题,不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城镇所有居民作出医疗保障制度安排。要切实落实《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低水平、广覆盖”的要求,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按照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强化管理,分类指导、巩固发展的工作方针,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经济组织职工的参保工作,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积极探索城镇其他居民的医疗保障方式和实现途径,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制度提供的保障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作用

    一是继续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范围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部门配合,规范定点程序,简化审定手续,进一步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运行规范、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和慢性病管理方面的优势。通过开展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评议活动,建立定点准入、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善功能,满足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

    二是进一步促进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必须选择1—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策。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

    三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合理界定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细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协议内容。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点,制定快捷有效的业务管理流程和科学合理的定点管理考核标准。建立信用等级评定和费用信息公布制度,提供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

    四是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费用结算管理办法。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探索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引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按规定及时进行结算。要抓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利时机,尽快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计算机联网,努力实现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工作,抓出成效。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发言材料之六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惠鲁生
(2006年2月24日)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城市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重要举措。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和吴仪副总理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药品监管,规范药品供应,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作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监管工作的目标。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将加强药品监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开拓性地做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二、认真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思路,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要重点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做到有办法、有制度、有检查、有考核。一是建立明晰的药品购进渠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由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或配送,确保来源清、渠道正,保证药品质量。二是设置适宜的药品储存设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置与其诊疗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药品储存设施,并与办公、生活等区域严格分开。三是健全药品使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相关记录,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四是开展有效的教育培训。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药人员的培训力度,将《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等有关规定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培训工作落实到人,务求实效,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药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五是加强对社区居民科学用药的指导和宣传,防止滥用药物,提高公众科学用药的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质量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城市药品流通特点,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防止假劣药品流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药品经营准入条件,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购销行为和渠道规范,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质量。

    四、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的供应渠道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善药品供应渠道,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构建适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药品经营模式。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相关制度,推行药品集中配送和连锁经营,鼓励药品经营企业采用现代物流技术、开展药品委托储存配送,提高药品供应的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根据自身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药品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等试点工作中做好相应工作。同时,还将认真调查研究,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减少流通环节等措施降低药品成本,定点生产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安全、有效和经济的药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一

创新服务模式 完善服务功能
做社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济南市槐荫区段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6年2月24日)

    济南市槐荫区段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16名医护人员,为辖区内8个居委会的2.7万人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努力创新服务模式,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以方便、及时、周到、亲切、便宜、有效的人性化服务,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一、转变服务理念,夯实服务基础

    中心的前身是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的一个门诊部。1997年,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现场研讨会在济南召开之后,济南市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蓬勃开展。按照要求,我们将原来的门诊部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实现了角色的转变。一是从专科向全科的转变。中心16名人员全部参加了全科医学培训和岗前培训,牢固树立起全科医学的服务理念,强化了要由专科医生和护士转变成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与管理的社区医师和社区护士的意识。二是从门诊部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转变。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原来门诊部不去做的上门服务、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去做;原来居民在健康方面有需要而没人做的事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去做。在基础设施上,扩大了业务用房,并按照专业分工和人性化、便民服务的要求,重新设计改造房屋布局,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施,让来中心的社区居民,特别是老人和儿童充分体验到家庭式的舒适与温馨。

    二、创新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

    (一)推行全面负责、全日服务、全程照顾“三全”服务方式。“三全”服务也就是连续性、贯通式、全方位的综合服务;24小时值守、随叫随到的全日服务;从出生保健到临终关怀,使生者健康、死时安详的全程服务。一位老革命伤残干部患癌症长期卧床,情绪低落。在他生前治疗的2年多的时间里,中心有600多天安排人员到他家探望,制定治疗方案,教他老伴如何注意他的饮食、保健、护理、大小便等问题,为他制作防治褥疮的棉圈垫并做按摩。此外,还在精神上开导他,使他保持愉快的精神状态。

    (二)建立居民“绿色生命通道”。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对社区中重症病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绿色生命通道”,不通过门诊挂号和接诊直接护送入病房;恢复期患者及时转入社区康复,定期到中心进行器械训练,并在社区医务人员的指导下,由其家庭成员掌握保健、护理、康复、按摩等一些简单实用的技能,使患者在家中也能开展康复活动。

    (三)推行人性化服务。我们坚持以居民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对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进行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和管理,并针对特殊群体的需求提供人性化服务。天气转凉时,为输液患者备好热水袋;孩子们查体接种疫苗时,为他们备好玩具、图书;遇到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时,护送他们回家;入户寻访时,送医送药到床头。在巡诊中,我们曾发现有一名老年人,身患多种疾病,老伴半身不遂,身边无子女照顾,中心即固定专人对他们进行长期探视和回访,随时了解病情,及时诊治,使两位老人病情得到有效控制,近10年来没再住过医院。

    (四)开展社区医疗救助,惠及贫困居民。我们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部署,由政府出资补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医疗助困、帮残、扶贫“爱心救助”活动。为240户贫困家庭发放了爱心卡,他们在中心就诊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即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出诊费,护理费和心电图、B超检查及化验费等减20%,药费优惠15%,每年免费定期查体两次。接受爱心救助者平均每人次节省医药费用23元,原来有病不敢看的居民也来就诊了。

    三、完善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健康需求

    (一)开展社区诊断。通过入户调查,及时主动掌握社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疾病流行态势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在此基础上,对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卫生服务。以户为单位建立家庭健康档案,每户有健康手册,重点人群有保健卡,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建档,定期体检,随时掌握他们病情的动态变化;对有慢性病的老年人随访随治。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患病率逐年升高的趋势,对35岁以上就诊患者首诊测血压、45岁以上就诊患者首诊检测血糖,对发现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8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建立专案,制定随访管理计划,进行系统管理。

    (二)实施健康干预。对慢性病患者及高危人群,开展了“运动、饮食、心理平衡促健康”为主要措施的慢性病综合干预,根据每个人的病情、爱好、习惯,制定个体干预方案,从运动、膳食、戒烟限酒、心理治疗、科学用药等方面进行干预。通过5年的系统干预,32%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血压、血糖、血脂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辖区居民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并发症发病率下降20%。在满足社区人群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以提高亚健康和健康人群的健康素质为重点,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以控烟和膳食干预为主要内容,对居民生活行为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促使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针对鲁菜咸腻和居民嗜咸、口味重的现象,免费发放控盐小盐勺,对居民炒菜控制油盐用量进行现场指导。

    (三)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落实到社区。设置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辖区儿童接种率达100%。开展了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我们还利用济南市儿童智能发育社区干预网络对有发育障碍的儿童进行了系统干预,接受干预的近500名儿童(包括40名高危儿童)后来无一例智力低下。

    (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发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我们在社区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应用中医药。中心配备了中医师,开展了针灸、推拿、拔罐、穴位敷贴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深受群众欢迎。

    四、扎根社区,做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社区卫生服务贴近百姓,服务社区。通过多年的努力,我们为社区居民搭建了一道维护健康的坚实屏障,我们的服务逐渐得到居民的信任和认可。在与社区居民朝夕相处的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了社区卫生服务的优越性。

    (一)社区卫生服务可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为社区居民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将预防疾病发生发展的关口前移,努力让居民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防止病情恶化。在我们辖区,通过高血压系统管理,无并发症的Ⅰ、Ⅱ期高血压患者,有三分之二的人单纯应用复方降压灵和复方罗布麻就可以维持血压稳定,平均每人每天只需花8分钱。据调查,通过5年的慢性病系统干预,辖区居民用于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治疗的医药费下降了40%。

    (二)社区卫生服务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我们从最初上门进行健康调查遭拒绝,到今天被社区居民誉为亲人,靠的是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热心、爱心、贴心和周到完善的服务。通过社区卫生服务,很多人成了我们的朋友,我们成了他们的亲人,辖区居民遇到不愉快或家庭纠纷都要找我们说说,一有健康方面的问题就打电话,老病号没病也主动报个平安。

    (三)社区卫生服务有助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中心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关注弱势群体,指导和帮助居民防病治病,做居民的健康卫士。社区卫生服务的开展,使社区的功能日臻完善,许多得到照料和救助的居民把社区卫生服务看作是党和政府为他们送去的温暖,促进了社区和谐。

    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扎根社区,努力提高服务本领,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保障居民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二

勇于创新 服务社区
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06年2月24日)

    玉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由基层医院改造而成的一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工作人员28人,其中,医生全部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设有全科诊室以及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化验室、观察治疗室、康复室、药房等,以家庭医生为核心提供综合服务;能够开展血尿便三项常规、B超、心电图等检查,备有400种常用药。2000年,建立了以计算机局域网为基础的管理和服务流程系统;2001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六年实践,探索出一条维护居民健康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道路。

    一、加强社区预防保健,做城市公共卫生的基础平台

    (一)搞好社区防疫。我中心承担辖区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的疫情计算机网络直报系统,成为城市防疫的前哨,中心对辖区传染病疫情和人口死亡情况的及时报告率达100%。在抗击非典中,排查外来人员137名、监测发热人员423人次,并负责辖区所有诊所发热病人的归口管理,在维护公众健康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2005年,中心管理儿童计划免疫1898人,其中,流动儿童325人。为准确掌握流动儿童的底数,确保适龄流动儿童按时接种疫苗,建立有效的人群免疫屏障,中心医务人员定期深入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外来儿童的流入和流出情况。在全市外来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抽样检查中,玉林辖区外来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2.8%,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二)加强社区慢病防治。当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导致我国城市居民身心虚弱、残疾、死亡和医药费用大量支出的主要疾病。我中心将慢性病防治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按照科学的流程,对患重点慢性病的居民实行一对一的规范化健康管理,利用中、西医技术,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就医,合理安排日常生活,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方式。目前,接受我中心管理的慢性病患者2880人,其中高血压患者1630人,糖尿病患者410人,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239人。通过我们的努力,慢病患者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急性心肌梗塞、中风等严重并发症开始减少。

    (三)开展社区妇幼和老年保健。2003年,中心启动外来流动儿童和孕产妇社区系统管理。一年后,管理人数达到355人,比系统管理前增加4倍。2005年,中心提供儿童保健7113人次,管理体弱儿21人;产后家庭访视123人,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4032人次,使生活在玉林辖区的儿童和孕产妇得到了方便、科学的健康呵护,为儿童的生长发育提供了经济、有效的医学保障。此外,还为3251位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提供咨询、出诊、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推进社区健康教育。我中心始终把向居民普及自我保健常识,帮助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开展社区健康促进。中心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免费提供健康咨询,开展重点人群艾滋病干预。根据中老年人喜欢打扑克的特点,把营养保健常识印制在扑克牌上,在社区中广为派发,使群众在休闲娱乐时也能获得保健知识。在临床诊疗中,实行健康教育与药物治疗双处方制度,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临床预防指导,将预防和医疗有机结合起来,患者既得到医治,又懂得了预防相同病症再次发生、发作的知识。2005年,中心还邀请四川大学的医学专家深入社区讲授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知识13次,深受广大居民欢迎。

    (五)强化社区公共卫生监督。中心在街道办事处派驻公共卫生督导员,协助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工作,推动了玉林健康社区建设。2005年,中心提供职业病体检1422人次,中小学生体检41234人次。

    二、提供“小病”医疗,缓解居民看病难、看病贵

    (一)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中心十分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轮流安排业务骨干参加全国性的学术培训,中心医务人员全部参加过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帮助下,中心还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人员到四川大学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

    (二)重视规范化管理。中心在继承医院管理制度优点的基础上,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规范》、《家庭病床管理规范》、《双向转诊技术规范》、《上门访视规范》等。为规范服务和管理流程,还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医生对居民家庭和个人进行动态健康管理,中心主任通过局域网随时了解每位员工的工作情况,自动进行绩效评估。

    (三)提供价廉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2005年,中心出诊1028人次,为辖区居民提供了39880人次的社区门诊服务,比2004年增长21.6%,而次均门诊费用仅67.7元,显著低于本市大中型综合医院,初步做到以较为低廉的费用提供优质诊疗服务,取得了社区居民的信任。中心还承担了政府赋予的贫困居民社区医疗救助任务,辖区的贫困居民在中心接受“小病”医疗和政府规定的预防保健,有关费用由救助对象个人同政府的医疗救助基金按比例分担,通过中心的转诊还可以享受医院的“大病”救助。目前,辖区的低保人员、残疾人、精神病患者、军烈属、下岗人员全部纳入中心的健康管理范围,健康档案建立率达90%。

    三、主要经验和体会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完善政策是关键。区委、区政府连续多年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为民办实事的目标任务,形成政府领导、街办搭台、卫生主管、各方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200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卫生体系的决定》,提出政府按每个居民每年5元的标准补助社区公共卫生的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具体落实省里的政策;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对社区预防保健实行年人均8元的财政补助政策,中心2005年得到政府专项拨款68万元,扭转以医养防的局面,调动了医务人员做好预防保健的积极性。

    (二)社区参与、共同推动是基础。中心通过社区卫生理事会定期与辖区街道办事处沟通,街道办事处经常反映居民诉求,引导中心根据居民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每年还投入10万元支持优抚对象的健康管理,并在入户调查和健康教育等活动中积极配合,形成共同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促进社区健康的良好格局。

    (三)实行人事分配改革、保持效率是途径。中心实行全员聘用制,中心主任由区卫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任期三年;其他人员由中心主任聘用,实行系统内外招聘相结合,聘期一年。中心实行按需设岗,合同管理,双向选择,绩效考核,同工同酬,对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予以解聘。自2000年中心设立以来,共辞退员工9名,建立了优者进、劣者去的管理制度。中心实行岗位薪酬制,个人收入与服务效绩紧密挂钩,激发了员工为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年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确实需要,真心欢迎。本次会议之后,我中心将继续发扬创新精神,在政府领导和支持下,深入探索有效维护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运行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医务人员利用医患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在服务过程中重治轻防、诱导需求、过度医疗、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的行为,做维护居民健康、促进卫生公平的忠诚卫士,做真正的公共服务提供者,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三

以居民健康为中心
建立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模式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和卫生部的指导下,东城区委、区政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探索创建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现将有关情况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社区卫生服务改革面临的形势

    多年来,东城区在社区卫生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努力提供公共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社区卫生服务系统混同在医院医疗服务系统中,定位不准,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公益性质淡化,没有体现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二是政府缺位,投入不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能利用“以药养医”来补偿。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缺乏政策支持,人员待遇较低,工作环境较差,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观念和方式落后,服务水平不高。为此,区委、区政府根据卫生部和北京市的有关精神,设计、提出了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新模式。

    二、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改革的指导思想,就是坚持党的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最大程度地发挥社区卫生资源的功能和效益,为最广大的群众服务;建立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扁平化结构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使居民享受到便捷、优质、满意的服务;努力构筑“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医院支持、站室实施、社会共建、居民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格局,真正体现“六位一体”的功能,凸显方便、经济、周到、可靠、及时的特征,充分体现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和水平。

    (一)建立新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将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从医院医疗服务系统中分离出来并相对独立,主要满足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需求,医院系统主要满足其他医疗需求,使政府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新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包括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和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科医生工作室等,每个社区配备2名全科医生、1名预防保健人员和1名社区护士,实行全科医生家庭责任制,使全科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的内部运行,管理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业务、财务和资产,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采购、配送药品和医用耗材。

    (二)按照需要对社区卫生资源重新布局。在已经实行网格化城市管理的基础上,根据辖区中央、市属三级医院较多的特点,运用网格划分方法,合理、均衡地分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全区10个街道、126个社区、1593个管理网格中,设置4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1个全科医生工作室,居民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获得服务。

    (三)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标准化建设。包括七个方面,即健全的设施设备、统一的服务标准、完善的人员配备机制、充足的用药品种、便宜的药品价格、合理的经费保障、全科医生实行上门服务和“包户到人”。

    (四)建立新型的工作流程。居民可通过服务热线和网站,将服务需求发送至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由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下达给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建立社区首诊负责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做到居民“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提供会诊、培训等技术支持。

    (五)将信息化技术应用到社区卫生服务中。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公共卫生预警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等系统。先期为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等5种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低保人员发放居民健康卡,该卡具备电子凭证、信息存储、查询、支付交易功能,群众持卡在东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就诊,都可以通过读卡器了解自己的病情及有关情况,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享受药价低于医院10-20%、免收挂号费和诊疗费的优惠。

    (六)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标准体系。对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实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包括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品牌建设、人员配备、用药范围、服务、价格、经费、监督、工作流程、信息化、网格化、配送方式、财务管理、培训和考核等16项标准。

    (七)建立新的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多部门协同的监管评价、专业评价、社区评价和社会监督评价等机制。在评价主体上,由卫生部门独自评价变为社区居民评价为主、卫生部门评价为辅;在评价导向上,由以经济效益为主要评价指标变为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在评价结果生成方式上,由卫生部门主观打分变为系统自动生成,减少人为因素。

    (八)政策支持。一是建立政府投入补偿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和保障原则、精简和效用最大化原则,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原则,区财政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保证社区卫生工作人员人均年收入不低于医院医生、护士的平均收入水平;社会团体和个人如投资建立服务站并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任务,可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配备标准,享受区政府一定的补偿;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好的区属医院,政府每年给予补偿性奖励。二是用房政策。街道按规定标准无偿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卫生局和医院以前投入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用房保留不变。三是人事政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保留原所在区属医院的身份,到龄后在原医院退休,解除其后顾之忧;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100学时的培训,人均培训经费不少于500元;通过全科医师职称晋升的倾斜性政策吸引人才,稳定队伍。四是社保政策。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扩大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用药范围,常见病的常用药品种达到二级医院用药水平,慢性病达到三级医院用药水平;扩大服务项目,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五是其他政策。对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低保、残疾人员提供优惠或免费服务所承担的费用,民政、残联等部门给予实报实销。在新、改、扩建居民居住区中,把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建设规划。由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通过招标,委托医药企业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药品。根据有关政策,吸引中央、市属医院的全科医生到社区巡诊,实现资源共享。卫生、发展改革、地税、物价、教育、人口计生、药品监督、质监等相关部门也都要根据北京市《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进行社区卫生改革的体会

    通过研究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我们有以下体会:

    (一)地方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看病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之一,涉及到社会和谐和政治稳定,涉及到党的宗旨和执政基础。因此,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作为重要职责,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创新党的执政理念的高度来认识其重要性。

    (二)政府必须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加大投入力度。搞好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为全体社区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提供服务,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决不能走商业化发展道路。要加大投入,合理调配资源,更好地发挥整体效益,给居民带来实惠,体现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和社会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必须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信息化建设对提高行政能力、创新管理理念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将多项信息技术集成应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再造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

    (四)必须坚持自主创新、以需求为导向的原则。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运用新的理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解放思想、自主创新,提出改革思路,明确改革的重点和方向。这样的改革才有可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索,大胆改革,扎扎实实搞好改革试点工作,为东城区的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四

坚持政府主导
大力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上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身是街道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从1997年开始,上海市开始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硬件改造,并实现向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功能转化。2003年,进一步完善平台服务功能,组建全科服务团队、建立健康信息系统、启动全科培养计划并探索转换服务运行机制。2005年,以区为单位实施“保证基本医疗、减少资源浪费、促进协调发展、惠及平民百姓”的综合性卫生改革试点。

    我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的西部,是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之一,始终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有序、有力、有步骤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全区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可以说,长宁区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是上海市社区卫生发展的一个缩影。

    一、转变观念,把追求经济指标转变为追求群众满意度

    我区提出,要改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定位和考核标准。在定位上,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公共公益”的理念,突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服务网络功能;在考核标准上,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标准,从追求经济指标的价值取向转为追求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具体做法是,明确社区卫生综合改革三大目标:一是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切实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二是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办法,把医保费用控制在核定的预算经费内,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三是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充分体现“六位一体”的功能,使社区居民得到综合、连续、价廉、便捷、优质的社区卫生服务。

    二、突出政府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

    一是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我区把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设与区域经济建设整体规划同步考虑,建立了比较稳定的投入机制和途径。区政府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所需要的基本设备经费;同时,根据预防保健任务的扩展,不断提高区政府对预防保健经费和公益性项目的投入。我区社区卫生预防保健经费在“十五”期间提高了4倍多,提前达到了全市要求的2005年每万人口20万元的标准。二是加强对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由分管卫生的区委副书记和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健全了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主任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管理网格化优势,整合社区资源,并在每个居委会都落实专人负责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沟通。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中心主任、全科团队负责人竞聘上岗。切实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转变

    在平台建设方面,我区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的规划建设纳入政府一级目标项目,使每个街道(镇)都配置一个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街道人口分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若干个标准化服务站(点)。发挥各街道(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管理之中,并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的用房,街道、居委会干部配合全科团队的工作深入到居民区、家庭。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点的建设,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积极探索服务功能模式转换。我区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了若干个面向责任社区的全科医生团队,下沉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与居民家庭开展签约式服务,承诺电话预约、预防保健、健康咨询、上门服务等,建立新型的卫生服务模式;每个全科医生团队有2-3名全科医生、2名公共卫生医师、2名社区护士,建立在中心、中心下属站点和进入所在责任区家庭进行服务的“两点一片”服务方式。同时,与所在社区的家庭居民签订健康服务协议,对约定病人,医保实行减免诊疗费的政策,并给予一定的药费优惠,有效引导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到社区就医。此外,完善药品购销体制,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在全市统一招标、降低价格的基础上,实行集中采购;在每个街道(镇)设置一个医保定点药房,方便居民就近配药。

    四、改变医保支付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看病贵问题,我区以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运行机制的转变,纠正和防范过度医疗、开大处方、滥做临床医学检查等行为的发生。

    一是医保费用的支付方式从“后付”变为“预付”,严格控制医保费用的增长幅度。医保基金由“一级基金、一级管理”改为“一级基金、二级管理”,充分体现市、区联动,发挥区级层面的管理作用,区医保设立专户,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保险基金预付总量和统一收支经费的调控与宏观管理。

    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的挂钩关系。区卫生局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人员派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所有收入、预防保健经费和医保预付资金全部纳入内部预算管理,取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外资金结余留用;加强成本核算,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出按照标准和实际成本进行补偿,严格控制和确定社区卫生服务的总成本,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运作资金平衡,最大程度地发挥支撑社区卫生服务运行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作用。

    三是实行新型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考核机制,改变“以药养医”的补偿和分配机制,按照服务人群的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保持医务人员个人收入基本稳定和合理增长的原则,核定可分配总额。同时,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技术水平、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的综合考核紧密挂钩的机制,突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适度向关键岗位、一线服务人员和全科专业技术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形成比较稳定的精神、物质两方面的激励机制。

    五、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夯实了城市公共卫生服务网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基本达到标准化,“六位一体”功能得到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得到加强,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二是降低医药费,居民得到直接实惠。综合改革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人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了14.2%,检查项目费用下降达39.5%;签约家庭居民就医的人均药费同比下降了4.7%,居民就医经济负担减轻。

    三是服务利用增加,医保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全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复诊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门诊服务人次净增14.3%,门诊医保费用2005年比2004年同期相比下降24%,医保费用初步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提高服务质量,居民享受到更好的公益性服务。医务人员主动“下站点、进家门”,提供比较优质的全科团队服务,与居民交流多了,有效服务时间延长了,医患关系更为融洽。全科团队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到100%;预防保健管理对象的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率达85%以上;签约家庭数达到2万余户,社区医务人员真正把精力放在为群众服务上了。

    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继续全力以赴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和效率,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五

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沈阳市作为国家的老工业基地,下岗工人多,贫困人口比例大,全市共有城市低保人员16.76万。市委、市政府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几年来,采取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卫生服务供方体系与探索建立贫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并举的策略,初步探索了一条以贫困居民为重点、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路子。

    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夯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卫生服务供方基础

    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首先需要一个有效率的卫生服务体系。沈阳市区的医疗资源十分丰富,但长期以来,优质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医院,群众看病就医无论大病、小病,都习惯到大医院,既不方便,成本和费用也高。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为了自身生存,往往不重视防病保健,使原本能够事先预防的重大疾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在医疗服务中也忽视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患者提供价格低廉的医疗服务。这是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社区卫生工作汇报,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挂帅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次深入社区调研,研究和解决社区卫生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经过调查研究,确定了大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将城市卫生资源的配置重心向社区逐步下移的思路。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我市在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时,主要立足于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放在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转型上,把区属基层公立医院、企业中小型医院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同时,适当吸纳民营资本。几年来,我市通过这种方式建立了5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严格准入,确保质量。我市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准入标准,重点是把住三道关。一是规划关,凡是不符合机构设置规划的,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标准关,凡是达不到《沈阳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三是程序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都严格按照《沈阳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审批程序》执行,确保质量。

    (三)创新模式,实现“零距离”服务。通过探索和实践,我市提出“零距离”社区卫生服务理念,贴近群众搞好服务。一是对居民提供从产前保健直到临终关怀的生命全过程服务;二是改变“坐门等患”的旧传统,开展“卫生进社区,健康进家庭”的上门服务;三是注重内涵建设,改善服务设施条件,加强人员培训,健全规章制度,对居民提供动态的连续性跟踪服务。这一服务形式得到居民的广泛认可,在行风评比中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满意率达95%。

    (四)以争创示范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市抓住国家和省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契机,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房屋、设备、人员队伍建设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三个中心城区被评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4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被评为“辽宁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单位”。通过几年的连续建设,我市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58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4个,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格局日趋完善。

    二、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分级医疗救助制度,有效缓解贫困居民看病难、看病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贫困居民的看病难问题,把实施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作为保障居民生活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在卫生部和民政部的指导下,借助中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贫困救助项目,首先在铁西区与和平区开展特困居民医疗救助试点,各区政府每年投入200万元人民币,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社区门诊与医院住院救助相结合。经两年试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试点第二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贫困居民人次比上一年增加105%,88%的救助对象认为减轻了就医的经济负担。借鉴试点区的做法,同时总结其他城区的医疗救助工作经验,市政府投入4000万元,于2005年11月1日在全市16个区、县(市)全面启动了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建立起了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广受益、补助标准适度的特困居民医疗救助机制,有效缓解了我市城市贫困居民看不起病的困难。主要做法:

    (一)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制度。全市共确定了188家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其中154家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82%。在实施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过程中,制定了享受救助的特困居民首诊到社区的规定,社区无法诊治的患者,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实现了“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能得救治”,合理利用社区与医院的卫生资源和服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花费,减轻特困居民经济负担和救助资金压力。

    (二)实行门诊与住院救助相结合。我市重新制定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扩大救助病种范围,对特困居民不分病种、实行门诊与住院相结合的救助方式,既有社区门诊“面”的救助,又有医院住院“点”的救助,改变了仅仅对少数特定病种实施住院救助的原有模式。由救助基金负担特困居民住院费用的6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为3000元;负担社区门诊费用的7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为60元,特困居民家庭成员间可以调剂使用。

    (三)实行事中救助。特困居民在就诊时只需交纳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医疗费用,政府救助部分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按月与政府救助基金结算,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同时,采取“二轮救助”的办法,在年度终末报销结束后,根据资金剩余情况,对符合政策的部分特困居民进行二轮救助,提高这部分特困居民医药费的实际报销比例,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从30%提高到80%,救助面由特困人口的5.4%提高到19.95%,并确保了救助资金全部用于特困居民。

    经过上述努力,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部分特困群众贫病交加的状况有所缓解,深受广大群众欢迎。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力争经过两至三年的时间,在全市建成10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是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实现城镇医保患者首诊在社区。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2003年至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平均每年递增21%,2006年市、区两级政府将继续加大投入。

    四是全方位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发挥高等医学院校的作用,选送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到大医院进行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五是创新运行机制。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实行末位淘汰、转岗、待岗制度,搞活用人机制。同时,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在铁西区选择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政府全额预算拨款试点,从运行机制上杜绝过度医疗行为,进一步降低群众在社区就医的费用负担。

    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及城市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六

履行政府职责 创新投入机制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创新机制,整体推进。截至2005年12月,全市已建立10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75%以上的城区人口。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问题,统一思想,制定政策。2005年3月,市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召开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专题部署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并专题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建设和发展报告会,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5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法》,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列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对各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实行奖惩。同时,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将社区卫生服务作为评比内容之一纳入考评。

    二是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创新投入方式,按照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核定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市政府明确规定,市、区两级政府都要建立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财政局、卫生局制定了《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市、区两级财政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2005年,全市共投入80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科学合理核定财政补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市进行了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有益尝试。《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明确规定,区级财政逐步实行按社区服务人口由本级财政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提出,区级社区卫生经费的拨付,由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部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经费补助考核制度,按照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的质量拨款,将经费和任务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市瑶海区每年都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对机构的投入、人员的奖励挂钩,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实行优劳优酬,拉开分配档次,提高业务骨干的待遇;对工作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社区卫生工作者,给予重奖。通过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在促进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也吸引了一定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让广大居民得到了更多更好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目前,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约占全市总数的27%,居民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满意率较2004年均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

    三是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卫生、财政等13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在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落实配套政策,形成了市、区两级政府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市政府转发了《合肥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办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准入、设置审批、执业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服务内容的通知》,统一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标准。

    二、创新机制,调整资源,加快网络建设

    一是制定《合肥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发展规划》。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制定了2010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稳妥推进原则,确定到2008年要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前2年实现国家提出的发展目标。

    二是调整结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坚持宏观调控与微观布局相结合的原则,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为主体,对全市区级医院、街道卫生院、企业职工医院和卫生所等医疗机构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三是发挥区级政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社区卫生服务实行“分级管理、以区为主”,既明确了区政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又调动了主动性和积极性。近年来,各区政府都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制订了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从政策、经费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瑶海区等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以无偿或减免的方式提供。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是一项社会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为此,我们不但对原有公立和企业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转型改造,还通过招标的方式,批准30家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五是典型示范引路,促进全面发展。我们紧紧抓住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站)”活动的机遇,组织各区互相学习观摩,有力地推动了各区的工作。

    三、完善功能,突出特色,适应社区居民需求

    一是开展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为主的医疗服务。通过建立残疾人康复站、下发精神病防治药箱、定期上门和随访等方式,为社区特殊人群提供便捷的“一对一”的健康服务。

    二是开展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计划免疫为主要内容的防病工作。市政府要求:已建成的和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体现预防保健的功能,承担辖区人群的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任务,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使预防保健工作下沉到社区。

    三是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强化健康意识。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过程中,我市始终将普及健康知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与居委会合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月举办一期健康教育讲座,并深入社区发放资料、提供咨询,帮助居民提高健康意识。

    四是将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纳入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协调和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工作,中心承担辖区居民计划生育药具的免费发放,并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内容,实行一体化管理。

    四、培养人才,提高素质,增强发展后劲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2004年建立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并根据安徽省《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合肥市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实施意见》。2005年,我市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教学大纲要求,举办了多期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班,共培训社区卫生管理人员217人、全科医师114人、社区护士95人,其中101名全科医师和92名社区护士通过了省卫生厅组织的资格考试,成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骨干。通过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人员从思想认识、服务理念、服务方式等方面有了根本的转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以及居民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不断提高,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通过几年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党委政府重视是前提、部门协调是保障、网络建设是基础、人才培养是关键、体制机制创新是动力、居民满意是目标。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加大对社区卫生的经费投入,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使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七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惠民政策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近年来,我市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管理规范、便民利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据统计,2005年与2004年相比,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病人人均费用下降10.6%,就诊人次增长8.5%,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市委书记、市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进行专题调研。市政府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成立由市长挂帅、政府部门及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连续两年作为为民办理的实事,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一)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制度。2005年,我市统一将原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实施的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等适宜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包括计划生育部门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移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按照费随事走的原则,建立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补助制度。全市共投入2100万元,对社区常住人口按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同时,投入338万元,用于开展计划生育服务进社区工作。200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免疫接种49万人次、儿童健康体检8万人次、产后访视1.3万人次、健康教育56万人次,分别比2004年增长10%、12%、16%、45%;同时,对122万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新建家庭健康档案62万份。今年,市政府又增加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元,以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从2001年起,我市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经费补助制度,每建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区财政共补助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改造和设备添置。到目前为止,全市共补助940万元,建立了9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2005年起,我市计划用6年时间每年安排200万元,完成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维修改造,目前已完成11个。2006年,市政府又投入362万元,按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万元的标准,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统一标准化建设。

    (三)建立社区卫生队伍培训上岗制度。从2000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经费20万元,加强社区卫生队伍培训。几年来,我市委托同济医学院、江汉大学对1420名社区医生和1378名护士进行了规范化培训,分别占全市社区医生和护士总人数的81%和83%;通过举办各类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行了各种专业技能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四)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保险配套措施。为引导患者“小病进社区”,市医保部门将9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确定为医保定点机构;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的部分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慢性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从2005年起,参加医保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其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由400元降至300元;在职职工个人自付比例由10%降至8%,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由8%降至6.4%。为解决社区卫生人员的后顾之忧,推进用人制度改革,我市将由原街道医院转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工(包括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05年,一次性投入6000万元,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办理了养老保险。

    二、实施惠民政策,切实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社区卫生服务的生命力在于惠民、利民、便民。我市坚持以人为本,从广大市民的健康需求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社区卫生服务惠民政策。

    (一)实施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的对口帮扶政策。2005年,我市积极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活动,有计划地组织38家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二)实施基本医疗减免救助政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所有就诊病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诊疗、注射服务和住院诊疗、护理等5项服务费用。2005年,共有220万名社区居民享受了这些减免,免收费用870万元,财政和医保部门共补偿600万元。

    (三)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价药品政策。深化药品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招标选择一级药品批发商,按本地市场最低供货价格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送药品,并确保药品(耗材)质量,最大程度地压缩中间环节的价格差额,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售价降低了20%左右,老百姓可以在社区用上价廉、放心的药品。江汉区北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权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取消药房,将用于医疗服务的药品、医用器械、耗材的经营权、药房管理权和药剂人员交给药店管理,实行医药分开。自2005年10月“医药分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药店的药品价格与原中心药房相比平均下降了45%左右,日门诊量由原来的30人次增加到100人次。我们将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分开”工作。

    三、积极改革创新,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引入竞争,多元化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优化配置、多元举办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公开招标创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前,已建成的9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政府和国有企业主办的有88个,民营资本投资兴办的有6个。

    (二)规范管理,建立工作检查指导机制。量化“六位一体”工作职责,细化公共卫生5大类20项工作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组建专家队伍,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建立工作考评奖惩机制,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考核评估,按照完成任务的情况,兑现政府补助,引导和推动社区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三)深化改革,建立规范合理的管理运行机制。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明确中心与站的职责与分工,公开招聘中心主任,实行竞聘上岗和岗位聘用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淘汰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收支运行管理机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一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基础工程。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政府责任,创新发展模式,不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八

坚持不懈
夯实城市卫生工作的基础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天津市自1992年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市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和满足群众基本卫生需求作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形成了符合市情、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水平逐年稳步提高。回顾14年的历程,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和体会:

    一、坚持政府统筹,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持续发展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提出“发展两头、调整中间”的卫生资源调整战略。即:一头抓上水平,努力使我市医疗服务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一些学科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另一头抓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使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要通过卫生资源调整和重组,用3-5年时间基本解决卫生资源散、低、偏和布局不合理问题,使我市医疗卫生工作水平同城市定位相匹配。1997年,我市下发了《中共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并先后三次召开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会议,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建立了市、区两级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补助制度,每年安排全科医学教育专项经费;出台了《天津市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及管理办法》,城区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拉开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并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出台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解决了社区医务人员的职称晋升问题。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善配套政策,为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资源调整力度,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2000年至2003年,我市充分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从转变思想观念、组织结构、服务功能、人力资源和管理运行机制等五个方面入手,对公立一级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的双重改造,使其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城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个(每个街道均有一个中心),中心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475个(每3-4个居委会设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社区卫生服务小组),以中心和站为主体构建了服务网络,居民步行15分钟以内就可到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小组突出以家庭为单位的服务特色,落实社区家庭健康责任制,对所辖社区实行责任管理;并强化以“家庭责任医生”为核心的技术组合团队,对责任辖区内的家庭实行全程健康管理,形成了“街有中心、居委会有站(组)、户有责任者”的网络格局,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组)和家庭责任医生实行公示制度,畅通联系渠道,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使居民小病不出社区就能方便就医。

    三、转变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网底作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贴近社区、方便及时的优势,适应居民需求,积极开展家庭医疗服务和多种便民服务。开设家庭病床,采取入户巡诊、入户慢性病随访管理、入户健康教育宣传咨询、入户提供老年护理、入户采送检验样本和结果、入户进行临终关怀等形式,为社区内行动不便的患者、老年患者和残疾患者就医提供便利。在社区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运用中西医两法诊治常见病、多发病,让群众节省医药费开支,得到实惠。2005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455万人次,占城区总诊疗人次的31.5%;日间病床收治68万人次;开设家庭病床7940张,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82%;社区出诊40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人均费用为大医院的1/3。同时,以社区老年人、慢性病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妇儿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管理等工作,使群众少生病、提高生命质量。2005年,全市计划免疫接种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7%,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7%,孕产妇死亡率13.42/10万,婴儿死亡率6.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51万名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进行随访管理,为33万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建立了健康档案和慢性病管理专案,对188140名高血压和45248名糖尿病患者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发挥贴近居民和对责任辖区内疫情能监测全面、发现及时的优势,大力开展群防群控。在2003年抗击“非典”中,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构筑了首道防线,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家庭医学观察2104人,经社区监测发现发热病人29人,其中确诊10人、疑似8人,为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维护公众健康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强化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我市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社区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全科医师继续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与探索,共培训全科医师3720名,社区护士1040名,社区卫生管理干部150名。自199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共评审通过全科医学主任医师17人、副主任医师274人、主治医师213人,通过全国全科专业技术职称考试160人,培养和发展了一支热爱社区卫生工作的技术服务队伍。社区医护人员经常到居民家中走访服务,了解了百姓疾苦,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显著加强,医德医风逐步改善,逐渐成为居民家庭中的“成员”,许多居民特别是老年人与社区医务人员结下了深厚感情,形成了融亲情、友情、医患情于一体的和谐医患关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已成为构建新型医患关系、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亲民之情、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纽带和有效途径。通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推行了一张家庭责任医生联系卡、一张便民服务单、一份健康管理档案、一张健康教育处方、一份服务反馈表、一张费用明细单的“六个一”服务管理流程,使其依靠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卫生服务来实现良性发展,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在社区就诊安全、实惠、放心、舒心。2005年,在全市社区行风直评中,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满意率达95%,社区卫生服务真正在群众心中扎下了根。在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中,全市9个城区中共有5个城区被评选为国家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提升了社区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针对当前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关键性问题,我们将着重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投入力度,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优化城市卫生资源结构,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合理分工,方便群众在社区就诊,使社区卫生服务真正覆盖到每户家庭、每个居民。

    二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大中型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技术支援和指导制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强化其双重网底职能。

    三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的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保证其健康运行和发展,实实在在地解决社区群众的健康问题,进一步降低医药费用,使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四是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困难人群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导向力度,增强社区疾病诊断、合理分诊和健康管理的能力,探索社区首诊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使低保、困难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体现社会公平,为构建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五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内涵建设,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服务项目的准入,健全质量管理评价体系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服务质量,提供费用低廉、方便快捷、温馨舒适、优质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九

加强领导 优化结构 创新机制
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近几年来,我省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目前,全省所有市辖区和县级市都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00个,基本覆盖了所有城市居民。2005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为群众提供门诊服务3382万人次,上门服务200万人次,妇幼保健服务196万人次,预防接种310万人次,残疾人康复服务9万人次,开设家庭病床3万张,建立健康档案319万份;建设惠民医院和惠民门诊380多个,提供城市困难群众优惠服务92万人次,减免医药费用2400多万元,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缓解群众看病困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快富民强省和“两个率先”(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措施,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措施,创造良好条件。省委、省政府明确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十五”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十一五”规划建议,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社区检查指导工作,并对机构建设、人才培养、规范服务等重点工作亲自部署推动。建立了省、市、区三级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或专家技术指导组,着力研究解决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2005年6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通知》,并专门召开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提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街道负责、卫生行业管理的工作机制。从2002年开始,各地先后设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人才培养。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困难地区设备配套以及全省人员培训经费补助;要求城市卫生事业基本建设投资优先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与建设;二、三级医院药品收支结余部分的10%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参保人员自付比例分别比二、三级医院低15%和25%以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进定价管理方法,引导患者向社区流动,2005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分别低65元和1040元。市、区政府还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各种类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给予同等标准补助,调动了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

    二、调整优化结构,着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优化资源结构。重点是整合现有社区卫生资源,加快建设一批就医环境较优、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几年来,我们结合行政区划调整,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推进区域内整合、总体上优化,相继撤销合并一、二级医院360所,以及门诊部、卫生所、计划生育服务站、残疾人康复中心500多所,并对320个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重组改造,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引导优质卫生资源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大中型医院在社区建立卫生服务机构120多个。

    (二)优化人才结构。深化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全科医学教育,为社区培养600余人。开展医学本科生毕业后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培养社区卫生服务业务骨干;分批将400名全科医师送到大医院急救中心进行半年脱产轮训,充分利用高等医学院校的教育资源大力开展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省市区都设立专项经费,对培训合格人员给予补助,目前全省有5700多名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取得社区卫生服务上岗资格。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先后选派近100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到荷兰、日本、澳大利亚等地接受为期半年至2年的培训。建立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鼓励专科医务人员转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近300名医务人员晋升为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技术骨干轮流到社区工作,并对到社区工作的高级职称医务人员适当推迟办理退休手续。

    (三)提升服务层次。着力在强化综合服务、连续服务和上门服务上下功夫,引导门诊服务下沉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服务量已占总门诊量的25%以上。强化综合服务,就是按照“六位一体”的要求,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卫生服务。特别是适应医学模式的变化,突出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实施综合防治和群体性干预。强化连续服务,就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居民个人健康状况,对16万老年慢性病人实行了不间断的健康管理,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仅高血压并发症就降低了20%左右;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医疗中心建立稳定的双向转诊关系,为转回社区的康复期病人提供连续的跟踪服务。强化上门服务,就是从健康教育入手,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转变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主动深入社区,送医上门,努力为居民提供“零距离”服务。同时,全面推行责任医生制度,使绝大多数医生都有自己的责任社区。

    三、推进机制创新,切实增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活力

    这些年来,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我省各地从实际出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增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活力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以政府为主办好社区卫生服务,认真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按照每个街道或3-5万居民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和站一体化的原则,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其他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参与,根据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20多个。

    (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坚持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社区考核目标,统筹社区资源支持社区卫生工作,使社区卫生服务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积极抓好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目前有近100支青年志愿者队伍活跃在全省各地,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志愿服务。同时,依托“社区红十字会”等社区组织,动员500多名离退休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兼职服务。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动态监管制度。在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制度的同时,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监管制度建设,实行卫生主管部门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动态监管。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收费情况、社区责任医生等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通过聘请800多名社区卫生监督员、定期召开社区居民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全社会监督。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执业行为的限期整改;打破医疗卫生机构终身制,对连续两次不合格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即取消举办资格。近几年,全省有5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服务质量不高、群众不满意被淘汰出局,取得了很好的警示效果。

    (四)以创建活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2003年以来,我省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以创建活动为抓手,调动市、区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在全省掀起了争创示范、比学赶超的热潮,建成5个国家和一批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去年以来,我们又在全省开展了创建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活动,并以省政府名义表彰奖励了11个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有力地推动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我省在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先进经验,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水平,为增进人民健康、推进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十

统筹规划 创新机制
维护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6年2月24日)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在减轻社区群众医疗用药负担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把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构建城市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就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出批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是医疗卫生战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顺民心、合民意的民心工程”。自治区政府主席马启智在调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时指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去年以来,自治区政府明确提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政府行为,不是市场行为;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卫生厅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就建立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完善规范化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卫生服务投入、加强协作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多次以现场办公的方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重点,制定措施,推动落实;使全区上下形成了抓社区卫生服务的共识,从而推动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

    (二)统筹规划,全面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承担着城市居民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有做大医院不做的,做大医院做不了的服务,才能更好发挥作用。我们从九个方面,加强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按照卫生部的要求,自治区政府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公示方案》、《社区服务考核评估标准》等6个配套文件。根据宁夏城市小、人口少,没有城市一级医院的实际,整合资源,统筹规划,不搞重复建设,积极探索公立二级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模式。目前,全区5个市22个县(市、区)中,有70%基本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城市社区人口104万人,占全区城市人口的57%。

    二是加快建设。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和配套设施纳入了公共卫生建设规划,决定用三年时间建成配套政策落实、服务网络健全、人力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渠道畅通、适应社会需求的较为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三是奖励扶持。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奖励扶助机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考核、评估标准。对达到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经考核验收达标的,由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是全额拨款。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工资,按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给予经费保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各个城市居民收入水平,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分别给予补助,按城市人口每年人均5元、3元、2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五是药不加价。规范了社区卫生服务的项目和内容,制定了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和药品零差价销售,保证基本用药低成本运行,做到药不加价,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负担。

    六是预防为主。将原来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合并统一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使有限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在社区开展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综合预防服务,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免费举办健康教育讲座。重点对社区前10位的慢性病进行建档管理,建立了随访记录,制定了干预措施和治疗方案,使慢性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七是强化培训。从去年开始,我区在宁夏医学院建立了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统一培训社区全科医师和护士,培训并选派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开展支医就业活动,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八是建好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部门协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并降低家庭住院费用的自付比例和起付线标准,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人事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在技术职称评定与晋升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鼓励医务人员在社区安心工作。建设规划部门在审批新建或改建居民小区时,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规划,监督实施。

    九是打造品牌。对社区卫生服务实行“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即统一理念、统一模式、统一标识、统一规程、统一价格、统一功能。用四句话来衡量,即“方便群众,放心吃药,药不加价,防不漏户”,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的信誉,努力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的品牌。

    二、初步成效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社区卫生服务理念,进一步树立了医护人员的新形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积极开展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常见病与多发病的诊治、老年保健、伤残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对居民群众健康状况、疾病构成进行分类和分析,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34万份,发放健康教育处方116万份,为76万人次提供了健康咨询服务,与社区居民签订家庭保健合同,制定防治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健康,使社区医生与居民建立起深厚的感情,树立了医务人员的新形象。

    (二)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坚定了医护人员为基层群众服务的信念。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保障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和人员工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逐渐稳定,改变了医生不安心社区工作的状况。同时,我们对社区卫生机构内部机制进行了改革,特别是通过分配制度的改革,把医务人员的报酬与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相挂钩,极大调动了社区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水平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坚定了在基层为群众服务的工作信心。

    (三)缓解了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安全、价廉的多样化服务,降低了群众看病费用。据银川市的一项调查显示:2003年该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次均处方费用为70元,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仅为20元。实行“零利润”药品进社区后,基本用药比大中型医院低38%,比药品超市低5.5%,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我们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兄弟省区市相比,我们才开始起步,还需继续认真探索。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努力创造公平的社区医疗卫生环境,为使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方便、有效、价廉”的卫生服务而努力工作。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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