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28 15:27 来源: 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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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中科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科院本级及所属理化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理化所)、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地质所)、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以下简称遗传所)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3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715635.28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920788.3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4846.9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259485.9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6.9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11.55万元,其中2014年4100.9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2972.19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组织修订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自查,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所属遗传所将财政拨款公用经费553.63万元自行调剂用于工资福利、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所属地质所将财政拨款公用经费1314.75万元自行调剂用于退休人员费、“千人计划”等人员经费支出,将财政科研项目经费1113.89万元自行调剂用于燃料费、办公设备维修费等基本支出。2010年至2014年,所属声学研究所将科研项目财政资金88.37万元自行调剂用于3家单位横向科研课题,其中2014年8.65万元。

2.至2014年底,所属理化所29个财政资金资助的科研课题应结题未结题,涉及金额97.72万元。

3.部分外购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1)2012年至2014年,所属遗传所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分别与5家公司签订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已支付合同款550.66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430.9万元。

(2)2011年至2014年,所属微电子研究所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分别与3家公司签订专利代理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已支付合同款1224.58万元,其中2014年支付465.61万元。

(3)2008年9月,所属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委托1家公司提供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金额16万元。

4.“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未经审批,组织中科院下属单位9人持普通护照到俄罗斯、塔吉克斯坦等国考察,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支付考察费31.50万元。

(2)所属声学研究所自2007年起使用下属单位2辆车辆,2014年在基本支出委托业务费中列支2007年至2013年间交通费、维修费等86.65万元,少计公务用车运行费。

5.2013年,所属微电子研究所在非定点场所召开会议,涉及金额4.64万元;2014年,所属遗传所会议费超预算支出29.1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12月,中科院未经审批,违规批准所属遗传所在建设项目中增加3000平方米科研用房。该项目于2013年完工,实际投资13659.86万元,超批复概算3345.86万元。

2.2006年至2014年,所属理化所将收到的专利费补助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172.59万元,其中2014年17.87万元。

3.2014年,所属声学研究所将1家公司的股权转让收入放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7.5万元。

4.2011年,所属理化所以技术转让名义,向3家公司销售实验测试剂量控制装备并取得收入69万元,未缴纳增值税。

5.至2014年底,中科院未将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交付使用的奥运村科技园9个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18447.89万元。

6.2014年,所属遗传所在科研项目成本中列支试验用房改造支出等38.99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7.至2014年底,所属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未将6套软件纳入资产核算,涉及金额278.1万元;所属微电子所未将3套软件纳入资产核算,涉及金额612.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对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结账;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对会议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对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应缴未缴增值税问题,要求补缴税金;对资产管理和核算问题,要求按规定处理,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科院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所属遗传所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科研项目未及时结题结账的问题,理化所对相关课题陆续进行结题;对外购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遗传所已完善了内部审批流程。具体整改结果由中科院向社会公告。

附表(见附件):1.中科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科院2014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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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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