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28 15:27 来源: 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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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3月至4月,审计署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国残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国残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国残联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残联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中国残联本级有5个临时出国团组未纳入部门年初出国计划,涉及出国费支出12.99万元。

(二)2013年,中国残联本级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54.24万元。

(三)2013年,所属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将5个项目收支在往来科目核算,少计收入1172.08万元、支出1253.56万元;所属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培训费等收入578.57万元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四)2013年,中国残联在所属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工程的结算审核中,对部分项目未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价格计价,而是以暂估单价为基础计价,导致多计结算价款50.84万元。

(五)2013年,所属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将应公开招标的游泳馆除湿改造及建筑修缮项目拆分成4个项目分别进行邀请招标,涉及合同金额451.89万元;所属中国盲文出版社将部分印刷业务委托给4家非定点印刷企业,支出38.95万元。

此外,中国残联2013年未经批准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和“自强健身示范点”等2项达标表彰活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出国费、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少计收支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据实核算;对账外核算收入问题,要求将培训等收入纳入所属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法定账簿核算;对工程结算审核不严问题,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结算;对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促进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问题,要求停止相关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残联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治理,提高“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促进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办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国残联积极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中国残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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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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