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保监会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保监会本级和所属黑龙江、陕西、重庆保监局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保监会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5429.31万元,保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8260.5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7168.7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37992.1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3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4.21万元,均为2014年发生;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56.4万元。上述问题对保监会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4月和10月,保监会本级举办的2期培训班超标准列支培训费共计134.21万元。 2.2014年,保监会本级安排人员参加由3个单位举办的境外培训班,参训人员境外食宿费、培训费和国际旅费等费用由对方承担。 3.2014年,保监会本级召开的1个会议超过规定会期3天;所属陕西保监局在年度会议计划之外召开3个会议;所属重庆保监局未按规定对业务性会议制定年度会议计划,未将会议费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保监会本级及所属黑龙江保监局、山东保监局等单位未按规定会计科目核算相关支出,涉及金额652.01万元。 2.至2014年底,保监会本级未将计提的工会经费拨付单位工会账户,放在往来科目核算,余额176.64万元;2014年用工会经费购买职工意外伤害保险11.10万元。 3.2014年,所属贵州保监局未将地方政府拨付的考核奖励金137.89万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直接以代发工资的形式发放给职工。 4.2014年,所属重庆保监局向对口扶贫单位捐赠1辆客车,未及时调减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0.53万元。 5.2014年,所属重庆保监局会议费等支出中有32.21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6.至2014年底,所属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当年收取的保险从业资格考试费结存资金86.02万元,未按规定上交黑龙江保监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标准列支培训费以及因公出国和会议费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会计核算、工会经费管理等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有关规定;对未及时上交考试费收入问题,要求尽快上交汇缴专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加强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范围和标准使用预算资金,杜绝超范围和超标准支出费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会本级和所属保监局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未及时上交考试费收入问题,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已将结存资金86.02万元上划汇缴户。具体整改结果由保监会向社会公告。 附表(见附件):1.保监会201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保监会2014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