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本级和所属服务开发中心、人民政协报社、中国政协文史馆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本级和1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积极开展内部审计,修订完善财务规章制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在“文书通讯、图书等专项经费”项目预算中,编报并取得服务局26人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450万元,实际支出448.05万元;超范围使用项目经费209.8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所属服务开发中心及其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收到的资产占用费和房屋租金1537万元上缴国库,所属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未按规定将收到的房产经营收益500万元上缴国库。 2.至2014年底,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本级尚未将2011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全国政协办公业务资源信息系统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6518.63万元。 3.至2014年底,所属服务开发中心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其中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款和应付款分别为1948.67万元、114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项目支出中编报所属单位人员支出问题,要求加强项目支出的编报管理,不得将属于基本支出的内容编入项目支出;对未经批准超范围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对房屋出租收入等未上缴国库问题,要求将收入上缴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信息系统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对已经交付使用的资产及时确认;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切实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