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安部本级和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公安大学)、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所属公安大学未将科研课题费收入1644万元和对附属单位经费补助支出596万元编入当年部门预算。 2.2014年,公安部本级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590.45万元。 3.2012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挪用项目经费支出552.56万元,用于弥补生产经营成本,其中2014年158.27万元。 4.2013年和2014年,公安部本级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指定1家公司印刷宣传资料,支付印刷费64.94万元,其中2014年32.40万元。 5.2014年,所属公安大学虚列科研事业支出939.49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 6.2014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按规定将产权为公安部的房屋出租收入30万元上缴国库;所属公安大学未按规定将当年收取的部分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1013.27万元上缴财政。 7.2010年至2014年,所属公安大学违规借用下属企业2辆车辆。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4年底,3家所属事业单位17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共计325.82平方米。 2.2011年至2014年,所属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违规委托中介机构承担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并向相关企业收取资质评定及年审服务费1184万元,其中2014年300.10万元。 3.至2014年底,公安部储备中心尚未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也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参与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公安部向财政部提出的1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案中,未将部分可量化指标作为分配计算因素。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严格据实编报并执行预算;对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挪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房屋出租收入和教育收费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要求按规定尽快上缴;对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要求归还借用车辆;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要求按规定清理腾退;对违规委托中介机构承担资质评定并收费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停止违规收费;对未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问题,要求尽快组织办理;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的问题,要求全面按因素法测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增强预算约束力,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部本级已将调剂使用的预算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15.48万元,将30万元房租收入上缴国库;所属公安大学已对虚列支出939.49万元问题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已将1013.27万元教育收费上缴财政,归还了长期借用下属企业的2辆汽车;2个所属事业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超标办公用房已进行了腾退。具体整改结果由公安部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