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社科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科院本级和所属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以下简称数量所)、近代史研究所(以下简称近代史所)、语言研究所(以下简称语言所)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社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社科院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32038.1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社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78247.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3790.7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社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00689.8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43.39%。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480.38万元,其中2014年1249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844.94万元。上述问题对社科院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社科院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逐步强化内部控制,组织开展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社科院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调减31个所属预算单位财政拨款预算9199.07万元,调增15个所属预算单位财政拨款预算9199.07万元。 2.2011年至2014年,社科院本级未经批准在征地补偿费中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共计303万元,其中2014年25.23万元;2014年,社科院本级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办公用房租赁费等共计2841.7万元;所属语言所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在职人员移动通讯补贴17.36万元;所属近代史所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5.48万元;所属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房租等共计277.47万元。 3.2012年,所属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全球院)未经批准将3个项目经费共计50万元全部用于购买与项目无关的办公家具;2013年,所属近代史所未经批准将12.52万元项目经费用于购买与项目无关的办公家具。至2015年3月底,上述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 4.2013年,所属图书馆未经批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委托社科院所属企业采购3套信息系统,涉及金额1479万元。 5.“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至2014年底,社科院本级超编制配置公务用车16辆。 (2)2013年和2014年,社科院本级未经批准安排所属考古研究所使用财政资金254.4万元超标准购置10辆越野车,其中2014年119.4万元;2013年,所属近代史所列支22.36万元超标准购置公务用车1辆。 6.2014年,社科院本级未按规定制定年度会议计划;院本级、所属近代史所违规在宾馆等召开2个会议,支出13.29万元;2013年,所属全球院在无京外人员参会的情况下,违规安排住宿,支出4.73万元。 此外,2014年社科院未将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全部分解批复到所属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至2014年,所属语言所未将版税收入及相关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涉及收入8575.48万元、支出8274.15万元,其中2014年收入3040.70万元、支出3391.12万元;2014年,所属近代史所、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以下简称世经政所)未将社科基金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涉及收入422.31万元、450.37万元,支出359.15万元、238.71万元。 2.2014年,所属数量所、全球院使用不合规票据分别列支横向课题经费42.41万元、2.69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费和个人消费;所属数量所在横向课题中列支办公费14.78万元,实际用于餐费支出,并在合作承担横向课题的公司(已向其支付课题费30万元)报销差旅费等2.07万元。 3.至2014年底,社科院将1837平方米档案馆业务用房用作院机关办公用房(占档案馆面积的38%),实际使用情况与向发展改革委申请立项内容不符。 4.2014年,社科院本级未经批准建设档案馆地下人防工程和辅助工程,涉及金额1176.60万元,至2015年3月底,上述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5.1995年至2014年,社科院本级未经批准,对外出租11处房产,其中2014年取得房租收入1319.21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法学研究所等5个单位未经批准,将社科院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其中2014年共计取得房租收入236.33万元。 6.至2014年底,社科院本级未将2处房产计入固定资产,未将购入的软件计入资产管理、涉及金额15万元;所属图书馆未将采购的电脑等设备22.51万元计入固定资产。 7.2014年,所属近代史所将部分收支放在往来款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396.58万元、支出134.29万元。 8.至2014年底,所属数量所2001年以来应结题未结题的横向课题经费87.15万元、所属世经政所已结题的横向课题经费余额81.45万元,在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未清理。 9.至2014年底,社科院本级于2013年10月竣工的国家方志馆装修改造项目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所属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和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信息系统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从严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认真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对会议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会议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要求将各项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改变档案业务用房用途问题,要求清退占用的房屋,恢复原档案馆功能;对未经批准自行建设档案馆地下工程问题,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对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对部分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求按规定补记资产;对少计收入和支出问题,要求严格会计核算,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装修改造项目尚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加强工程及资金管理,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科院应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预算编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应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办公设备购置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及时登记入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社科院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社科院向社会公告。 附表(见附件):1.社科院201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社科院2014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