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审计署对铁道部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北京铁路局、铁道部科学研究院等11家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铁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以来,铁道部制定下发60多个关于资金管理的部门文件等,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促进铁路财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对本级和所属单位财务进行定期审计和财务检查,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资金管理中存在风险和损失等问题,对于规范部门资金使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部所属二级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支出基本上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铁路建设基金年初预算44.9亿元未细化到项目。
2005年初,铁道部报经财政部批复的铁路建设基金预算454.77亿元中,有44.9亿元为预留待分配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善预算编制工作。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的规定。
(二)未将国有资产收益6.85亿元纳入预算管理。
1996至2003年,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代表铁道部,将30.28亿元铁路建设基金和3亿元其他财政性资金投入两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5年底,共获得投资红利6.85亿元,均沉淀在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未纳入铁道部收支预算管理。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关于“国有资产收益应按中央、地方产权关系和现行财政体制,分别列入同级政府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规定。
(三)向非预算单位拨款3200万元。
2004至2005年,铁道部将非预算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有关项目列入铁路建设基金预算并拨付资金3200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的规定。
(四)北京铁路局动用铁路资金1.64亿元建设别墅式酒店。
2000至2004年,北京铁路局将所属西山疗养院改造工程拆分立项,在未经原国家计委和铁道部审批的情况下,动用更新改造资金6524万元、公益金9829万元,建成集住宿、餐饮及娱乐为一体的别墅式酒店,并于2003年2月以北京西山翠源山庄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对外营业。上述做法,不符合原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关于“任何部门、地方和企业……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和铁道部《铁路运输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管理办法》关于“严禁用更新改造资金建设楼堂馆所”,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企业提取的公益金应主要用于企业集体福利设施建设”的规定。
(五)铁道部所属两个单位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931万元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004至2005年,铁道部科学研究院未经批准将轨道衡计量检定费、铁路罐车容积计量检定费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827万元,转作经营服务性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2005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铁道分校未经批准将收取的函授教材费104万元,转作经营服务性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不得将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管理”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铁道部铁路建设基金年初预算未细化到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对未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国有资产收益全部纳入收支预算管理;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要求今后依法加强预算管理;对北京铁路局用铁路资金建设别墅式酒店的问题,依法移送铁道部处理;对铁道部所属两个单位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一)认真落实国家预算管理规定,细化预算,逐步减少预留待批资金;完善项目库建设,按项目进度编制预算和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收费项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二)制定和完善铁路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征收上缴行为和程序,严格控制非大中型项目支出,并将铁路建设基金投资项目收益纳入部门经营预算体系。(三)加强铁路资产的管理,对各级铁道资金结算中心集中管理的铁路资金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运作机制,注意防控风险;在铁路企业改革中,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铁路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铁道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目前除北京铁路局用铁路资金1.64亿元建设别墅式酒店问题尚在处理外,其他审计决定已全部落实:对铁路建设基金年初预算44.9亿元未细化到项目的问题,铁道部将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对国有资产收益6.85亿元未纳入预算的问题,铁道部已将国有资产收益纳入2006年度收支预算;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3200万元的问题,从2006年起不在铁路建设基金中安排非预算单位拨款;对行政事业性收费931万元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已将其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