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2005年基金会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助经费预算25.9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基金会在向财政部编报2005年部门预算的过程中,年初未将项目资助经费25.9亿元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的规定。
(二)未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净结余4 814.9万元纳入年度预算。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会以前年度项目组织实施费和其他专项管理费财政拨款净结余4 814.9万元,未纳入2005年预算,而又编报2005年项目组织实施费和其他专项管理费预算7208.9万元,当年新增财政拨款净结余759.84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 “不得出现一方面要求增加项目预算,而一方面却存在大量的结余资金的情况”的规定。
(三)未按编制内实有人数编报人员经费预算,多报预算138.43万元。
2004至2005年,基金会未据实而按人员编制数向财政部编报人员经费预算,多报财政资金138.43万元,不符合《财政部关于编制2004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 “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规定。
(四)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3 251.1万元编入项目支出预算。
基金会将2005年的人员经费1 799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452.1万元,编入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不符合财政部《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关于 “基本支出定额项目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和《财政部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 “各部门在编制2005年部门预算时……对于属于基本支出范围,但列入项目支出预算的项目,要予以剔除”的规定。
(五)基金管理工作地区联络网(简称联络网)活动经费挤占项目资助经费724.05万元。
联络网是自然科学基金会1988年建立的基金会与受资助单位、申请单位之间的非常设联络组织。截至2005年12月31日,基金会在项目资助经费中共拨出724.05万元用于联络网活动经费,不符合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关于 “项目资助经费支出,即按规定直接用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经费支出”和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关于“项目资助经费是指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专项资金”的规定。
(六)分配联合基金管理费结余505.76万元。
联合基金是由自然科学基金会与有关单位、企业签订协议共同出资设立的。根据协议,从联合出资方拨入的经费中提取5%至10%的管理费用于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2004年,基金会将提取的131.81万元管理费,全部作为结余进行了分配;2005年,基金会提取管理费440.72万元,除支付联合资助项目会议费66.77万元外,对其余373.95万元进行了分配:40%作为福利基金,60%作为事业基金。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关于 “项目组织实施费……不进行分配,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规定。
(七)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
2004至2005年,基金会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支出261.84万元,未进行招标,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关于 “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的规定。
(八)购置的计算机硬件设备514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
基金会2003年及以前年度购置的计算机硬件设备514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不符合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关于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对未编入预算的财政拨款净结余,要求在下年度预算中安排,抵顶相应经费的财政拨款;对多报人员经费预算的问题,要求退还中央财政,今后严格编制人员经费预算;对计算机软件开发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律规定。同时,建议基金会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强化基金资助项目管理,严格资助范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基金会十分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的具体措施。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不细化、基本支出预算编入项目支出预算的问题,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磋商解决;对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未纳入预算、未按实有人数编报人员经费预算和联络网活动经费挤占项目资助经费的问题,已在2006年预算中予以纠正;对联合基金管理费的问题,正在制定联合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联合基金管理费的使用和管理;对软件开发、硬件购置和信息系统工程施工项目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入账固定资产,已按要求补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