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药监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药品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等6家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药监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药监局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有关单位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收、欠收相关费用1632.66万元。
截至2005年底,药监局相关业务司未能及时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致使药品审批收费收入1381.64万元滞留在银行;在未核实有关企业是否缴费的情况下,发放了381份药品审批批件,涉及缴费金额251.02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的规定。
(二)项目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涉及预算资金7385万元。
2005年,药监局未履行报批手续,将项目预算7385万元在本级和所属单位之间进行调整。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项目支出预算一经批复,中央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的规定。
(三)所属单位挤占项目经费555.15万元。
2005年,药监局所属药品审评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等单位挤占“新药注册审评”等项目经费555.15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开支。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中央部门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的实施,并责成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的规定。
(四)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应收未收中药品种保护年费1480万元。
截至2005年底,该办公室应收未收企业中药保护品种保护年费1480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的规定。
(五)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部分内设机构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产2294.77万元。
2003至2005年,该所所属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标准研究中心、中国药事编辑部和药物分析杂志编辑部等3个非独立法人机构开立银行账户,单独设账核算,形成该所账外资产2294.77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关于“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规定。
(六)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违规提取现金46.2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费。2005年,该办公室从财政拨付的会议费中提取现金46.2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费。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的规定。
(七)药品认证管理中心31.6万元收入未入账,主要用于发放劳务费等。
2003至2004年,该中心将取得的版税、售书提成和办班分成等收入31.6万元未入账核算,用于发放职工劳务费、稿酬和过节费等,已支出31.53万元。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
(八)国家药典委员会多付给出版社印刷费,再将出版社返还的10万元分发给部分职工。
2005年3月,国家药典委员会超过合同约定,从 “国家药品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资金中多付给出版社印刷费,并将出版社返还的10万元,直接分发给本会办公室部分职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药品审批收费滞留银行、欠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要求将滞留资金上缴国库,并采取措施,收缴应当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调整项目预算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确需调剂使用预算资金的,应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对所属单位挤占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对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账外资产的问题,责成将收支全部纳入该所财务处统一管理、核算;对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违规提取现金和药品认证中心收支未入账的问题,要求其按规定调整有关账目;对国家药典委员会从药典印刷费中返还现金的问题,已移交中央纪委驻药监局纪检组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应进一步细化预算,防止财政资金闲置;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尽快解决预算管理中不够规范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药监局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对药品审批收费收入滞留银行的问题,药监局已开始清理,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入库1346.2万元;对欠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问题,已采取措施开始清理催收;对调整项目预算不规范的问题,在2006年度预算批复中已予纠正;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基本支出的问题,已予以纠正,超出基本支出预算的职工补贴和医疗费支出由各单位预算外结余列支;对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账外资产的问题,已将全部收支并入该所财务处统一核算;对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收支未入账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做出深刻检讨,并已按要求调整相关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