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审计署对国家粮食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10家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粮食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9个二级预算单位以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粮食局能够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统筹安排和执行年度预算,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条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全面清理分散于各司局核算管理的预算资金,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了预算及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积极开展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考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局财务司与局机关服务中心实行费用结算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配套财政资金4 363万元长期闲置。
由原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实施的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于2003年9月全部竣工验收,但因2002年原国家计委下达该项目最后一笔投资计划时无对应具体项目,中央财政配套资金4 363万元形成结余,滞留国家粮食局财务账至今。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批复国家粮食局200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加强对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清理和分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的规定。
(二)粮库建设资金利息629.65万元未清理上缴财政。
国家粮食局未将2004至2005年国债建设粮库资金的利息收入629.65万元及时清理上缴财政,而是计入其他收入科目,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国家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地质勘探费存款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财政部及中央各主管部门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开设的151户、153户产生的存款利息,在扣除按规定支付拨付资金的手续费后,余额上缴中央财政”的规定。
(三)用粮食事业费弥补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364.74万元。
2005年,国家粮食局所属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收到国家粮食局拨付的科研项目经费23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工资和办公用房房租支出160.35万元,占项目经费的69%;标准质量中心收到国家粮食局拨付的项目经费40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4.39万元,占项目经费的51%。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批复国家粮食局200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项目支出要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的规定。
(四)国家粮食局报国寺老干部活动站维修改造工程长期未办理竣工决算。
国家粮食局报国寺老干部活动站维修改造工程于2002年7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截至审计时,尚未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不符合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长期闲置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配套财政资金,要求及时清理,上缴中央财政;对未及时清理的国债建设粮库资金利息,要求尽快上缴中央财政;对用粮食事业费弥补自收自支单位基本支出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对老干部活动站维修改造工程未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责成所属二级单位尽快办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报预算,及时全面地批复预算,加大结余资金使用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清理下属单位投资兴办的企业,理顺产权关系;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会基础建设和管理监督,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按照关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强化服务功能、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的原则,研究调整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的预算管理体制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粮食局高度重视审计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审计过程中,国家粮食局及所属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审计结束后,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财政部协商处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政配套资金长期闲置问题,目前已有处理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二级单位监督管理,制定了《国家粮食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还将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汇编成《财务管理文件选编》,印发给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各直属单位执行;三是将专门举办财会人员培训班,集中对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采购等内容组织学习,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及时申请将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调整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向中编办报送了《国家粮食局关于将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改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