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审计署对新华通讯社(简称新华社)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新闻信息中心等6家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新华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4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新华社财政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真实合法,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纠正和改进,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但这次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住房改革支出结余资金1.4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截至2004年底,新华社本级住房改革支出累计结余1.4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不符合财政部《关于编制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在编制2005年中央部门预算时,应根据结余资金清理情况,统筹安排预算,……不得出现一方面要求增加项目预算,而另一方面却存在大量的结余资金的情况”的规定。
(二)新华社河北分社、中国图片社有关人员未将收入1 084万元纳入单位账内核算。
2002至2005年,新华社河北分社、中国图片社有关人员在图像采集工作中,未按规定将收入1 084万元纳入单位账内核算,而是以个人名义开立5个存款账户存储。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关于“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规定。
三、 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安排使用的问题,要求新华社在2006年度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安排使用;对未纳入单位账内核算、以个人名义存储的资金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撤销个人账户,收回余额,从2006年起,按规定将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要求新华社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新华社应进一步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加强对所属二、三级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新华社领导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新华社召开全系统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积极整改。目前,新华社本级及所属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住房改革支出结余资金已在2006年度纳入预算安排使用;以个人名义开设的账户已经撤销,存储的款项已收回,收支已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对有关责任人已作出处理,同时下发了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中国图片社重新修订了《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工作财务管理规定》和《采集协调员管理规定》;河北分社积极开展了财务自查工作,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