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二○○六年九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5年11月至2006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邮政局200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邮政储汇局、中国集邮总公司等4家下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国家邮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两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国家邮政局重视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邮政企业成本费用会计核算办法》等27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邮政行业财政财务管理,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所属邮政企业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3.34亿元。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国家邮政局制定并实行的《邮政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规定,邮政企业暂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此,截至2005年底,所属的邮政企业应提未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3.34亿元。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财务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国有企业从2002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推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所属邮政储汇局超业务范围运用邮政储蓄资金20亿元。
邮政储汇局未经银监会批准,分别于2004年3月和5月运用邮政储蓄资金向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南方现金增利基金10亿元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10亿元(于当年12月底赎回)。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邮政储蓄机构可以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也可与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的规定。
(三)所属中邮国际邮政咨询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90.54万元。
1999至2005年底,中邮国际邮政咨询有限公司截留翻译收入、外事服务收入等90.54万元存入个人储蓄存折,目前已支出88.4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过节费等。上述做法,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关于“一律不得再私设‘小金库’”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要求修改《邮政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超业务范围运用邮政储蓄资金的问题,要求加强资金管理,防范风险;对中邮国际邮政咨询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并补缴税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家邮政局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邮政储蓄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部审计,提高经济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邮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对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正在研究改进会计核算办法,组织全行业进行清产核资,之后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超范围运用邮政储蓄资金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内部控制;对中邮国际邮政咨询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补缴了税款,并责令有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